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京沪高速公路泰安至临沂段监控系统工程施工”已由山东省交通厅以《2008年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投资计划》(鲁交规划[2008]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山东省交通厅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省京沪高速公路泰安至临沂段监控系统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及临沂市境内,建设范围为山东省京沪高速公路泰安至鲁苏界段,全长255.9公里。
本项目为山东省京沪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扩充和升级,通过设置在外场的遥控摄像机采集外场信息,由事件检测分析仪对外场图像进行实时检测分析,当有异常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通知监控人员,经监控人员确认后,生成控制方案,控制方案利用设置在沿线及高速出入口外侧的可变信息标志发布。
本项目计划工期4个月,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设一个施工合同段,一个监理合同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业绩要求
施工合同段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分项工程资质;且在近三年内有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系统总包或近三年内承担过单个项目100公里以上类似项目监控系统的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合同段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且在近3年内有1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工程施工标段申请人可就上述工程施工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监理服务标段申请人可就上述监理服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08年6月2日至2008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北10楼1017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不采用邮购方式。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9时00分-6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北10楼1017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山东商报》和山东省交通厅(www.sdj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9号 地 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
邮 编:250002 邮 编:250011
联系人:庞晓伯 联系人:刘英通、李雅琼
电 话:0531-85693257 电 话:0531-81956996、82661997
传 真:0531-85693257 传 真:0531-82667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