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苏州工业园区11座大桥桥梁普查工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具备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谈判,请有意参加竞标的企业在2008年4月25日至2008年4月30日内到我公司(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领取谈判文件或自行到http://www.zfcg.suzhou.gov.cn下载本谈判邀请函。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市政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检测资质;
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合格认证;
5、有相关市政桥梁检测业绩。
二、采购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本次桥梁普查为园区区内11座大型桥梁(详见附件)的结构健康诊断。分为定期检查和专门检查两类。
定期检查:所有桥梁,一年二次,五月至六月和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间
要求不少于4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参加
定期检查以目测观察结合仪器观测进行,必须接近或进入各部件(梁板底、支座、立柱、承台、系梁等),仔细检查其功能及材料的缺损状况,并在现场完成以下工作:
1、现场建立或校核桥梁基本数据表(桥梁基本状况见卡片);
2、当场填写桥梁定期检查数据表,记录各部件缺损状况并作出技术状况评分;
3、对难以判断损坏原因和程度的部件,提出特殊检查(专门检查)的要求;
4、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运行的危险桥梁,提出暂时限制交通的建议;
5、根据桥梁的技术状况,确定下次检查时间。
其余桥面系构造、钢筋混凝土、钢桥等检查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执行。
专门检查:四座桥梁需要专项检测,一年一次,五月至六月期间完成
要求不少于4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参加。
专项检查必须使用桥梁检测车进行现场检测、及其他辅助试验,针对桥梁现状进行检算分析,形成鉴定结论,提供检测报告。具体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H11-2004)执行。
专门检查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描述目前的桥梁技术情况;
2、概述检查一般情况,提供专门检测数据成果,并进行数据分析,形成分析结论;
3、详细叙述检查部位的损坏程度及原因,并提出结构部件和总体的维修、加固或改建的建议方案。
三、本次项目实施时间为成交后一年。
四、其它要求:
1、投标人所投内容应能够至少满足谈判邀请函要求。
2、投标人必须承诺谈判邀请函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投标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4、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服务的所有内容及其专用工具费用、保险、税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1)、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后,按照乙方完成桥梁普查工作的进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甲方签章的验收单和发票按每季度付款。
(2)、付款方式:甲方通过园区国库支付中心付款,汇入乙方开户银行。
六、谈判程序:
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谈判文件、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准时参加,过时作弃权处理。
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谈判文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按本次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并递交谈判文件,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准时到期场,或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由谈判供应商抽签决定谈判秩序,并分别进行谈判。
3、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此响应文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
4、供应商代表介绍本次桥梁普查工作的设计方案及专家提问;
5、谈判小组进行价格商讨、设计方案商讨等;
6、供应商单位最终报价;
7、最终报价超财政预算者不得成交;
8、谈判小组经过与供应商一轮的谈判,根据谈判供应商的承诺、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完后十五分钟内同时交纳承诺函,原则上如未按上述时间交纳的承诺函将作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进行综合评定。
七、谈判参加人员及谈判小组的组成:
谈判组成人员由采购单位代表、专家评委、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代表组成;
八、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1、提供谈判声明函等资料(见附件格式表格);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须带身份证明原件);
4、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见附件格式);
5、本次桥梁普查工作的设计方案(包含时间安排表等);
6、参与本次桥梁普查工作工程师及技术人员名单;
7、三年内类似桥梁普查工作项目说明;
8、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9、谈判文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资质等;
10、上述各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1、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注明:谈判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邀请函编号;
12、谈判供应商应将全部谈判响应文件装订并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谈判编号、采购人名称、谈判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名称,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及谈判单位公章。
九、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谈判编号SZCH2008-Y-T-004谈判邀请函及该文件的谈判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桥梁普查工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1、合同的标的物(见谈判邀请函)
2、合同价格与支付(见谈判邀请函)
3、桥梁普查完成的时间(见谈判邀请函)
4、注意事项
4.1 乙方在检测中须注意桥梁结构安全,采用无损检测手段,不得对原结构造成任何损伤。
4.2 乙方在检测完成后,清理现场,维护桥梁原貌。
4.3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检测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4 乙方在检测期间,不得影响桥面正常交通通行,必须保证交通安全,严格按要求设置交通疏导标牌标设。
5、甲方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1 甲方违约责任
5.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停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单价*数量)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51.2 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2 乙方违约责任
5.2.1 乙方不能完工(超过完工期限的,视为不能完工),或未按采购要求完工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单价*数量)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5.2.2 乙方逾期完工的 ,应在完工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完工,按照逾期完工部分价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6、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7、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7.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7.3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8、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生效。
9、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附则
10.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机构一份。
10.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0.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邀请函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4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十一、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单独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2、如响应单位成交,应按成交额的0.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3、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应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
1、 联系人:刘虹
2、 联系电话:(0512)65161792;传真:(0512)65262733
3、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二楼)
(二)采购单位:
1、 联系人:
2、 联系电话:(0512)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电话:66681165、66681176
十四、请贵公司收到本邀请函后,于2008年5月4日下午4:00时前以书面形式(附件8)确认是否参加谈判活动并传真至本公司,迟于该时间的将不具有谈判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