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电子警察一期维护工程
NHGP2008104G043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性质
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四、投标人准入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2、工商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
3、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必须为数码+视频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生产厂商,产品具有检测报告。
5、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
6、须在广东省设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五、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2008年5月13日至2008年6月4日止(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
地 点: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售 价:人民币150元/份(直接缴入银行财政专户,售后不退)
联系人:贾小姐
电 话:0757-81210324 传真:0757-81210323
六、咨询答疑会
时 间:2008年5月2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 点: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有疑问的请在评审会前15天填写“采购文件答疑意见表”(见采购公告附件)传真至我中心:0757-81210348。
七、递交投标文件
时 间:2008年6月6日上午8:30至9:00止(北京时间)
地 点: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八、开 标
时 间:2008年6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 点: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评审室
九、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请携带以下资料及U盘(以便发放电子文件),经我中心审核合格后予以发放。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必须为数码+视频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生产厂商,产品具有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须在广东省设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带备所需证件的原件到我中心办理扫描备案手续,在备案期一年内,领取同类项目相同资质要求的可携带与备案件一致的复印件。
*供应商证件若正在换证或年审,请提供有关部门的换证或年审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