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ZH-200806-B14-0402
1. 湖北郧县汉江公路大桥维护工程已由湖北省交通厅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鄂交计[2008]301号)。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交通运输部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
2. 受十堰市公路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郧县汉江公路大桥维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具有类似斜拉桥工程施工和大桥维修加固经验,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参与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 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湖北郧县汉江公路大桥于1994年建成通车运营,大桥跨度布置为86.00+414.00+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该桥梁养护维修和加固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修复。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资质和实力,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具体工作内容见表1-1。
表1-1 具体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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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编号 |
起讫桩号 |
里程 (km) |
行政区划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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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26+907.50~K27+508.90 |
0.6014 |
湖北省郧县 |
混凝土表面缺陷修复、裂缝修补、主梁跨中接头维护、碳纤维粘贴补强加固、桥面铺装处治维修、伸缩缝更换、斜拉索系统维护和调治处理、地锚桥台加固及防腐涂装 |
4.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
5. 投标人可自行根据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招标人不集中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但可以予以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承担责任。
6. 投标人应于
7. 招标人将于
招 标 人:十堰市公路局
地 址:十堰市人民北路60号
招标代理: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1号湖北商务大楼1410室
邮 编: 430033
电 话: 027-83602873转8018
传 真: 027-8360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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