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十一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129643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路清澄名苑南区31号楼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六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1296238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日期:
更正理由:更正技术参数
更正事项:
1、删除原招标文件P17第八条初审阶段中(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确认后废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又未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的。
2、原招标文件P46页(四)提交成果资料中,第二项综合管线横断面图及大样图(1:500或1:200)根据使用单位具体要求绘制,但绘制的路口总数不超过100个。
3、原招标文件P53页投标函附录中总建筑面积改为测区面积。
4、原招标文件P60对于该工程今后形成电子文件的承诺中应包含以下三点内容:①对于完工后提交的数据资料严格保密;②提供的数据资料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要求;③中标方完工后对于出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数据资料的承诺。
5、原招标文件P65页近三年已完类似工程及目前在建类似工程一览表中,对于已完工程,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已签发的最终竣工证书,并附工程甲方反馈意见。无甲方反馈意见相关证明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6、原招标文件P67页施工组织设计中2.4拟投入人员情况表2,调整至P56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目录中,作为第十项拟投入人员情况表。
项目联系人:马少迪
联系方式:010-81296238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