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揭阳潮汕机场南航基地综合区工程勘察设计 。
1.2.2 工程位置:揭阳市揭东县炮台镇以东登岗镇以北,枫江以南,虎岗山以北山脚 。
1.2.3 工程范围:位于近期用地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岩土勘探、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等,设计内容包括①航空货运站,用地面积2758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按年满足货运处理量30000吨,其中国际货300吨考虑;②航空配餐楼工程,用地面积1031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按满足日配餐量3000份的容量考虑;③综合服务楼工程,用地面积559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④生产指挥办公大楼工程,用地面积419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500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广东潮汕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2506号 。
1.2.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73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7300万元;
1.2.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2.9 合同范围: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勘察设计(包括规划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岩土勘探、建筑及室外工程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工程招标配合、施工及保修服务等建设全过程设计和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设计、场地及土方平衡设计、建筑设计、室外市政及园林工程设计、景观照明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含钢结构)、基坑支护设计、强电(含高低压及配电工程)工程设计、弱电(含智能化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工程设计、给排水工程设计、暖通工程设计、动力工程设计、消防工程设计、电梯工程设计、南航基地室外管网管线综合平衡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环保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设计、建筑节能设计、防雷工程设计、工程招标配合、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服务、质量缺陷处理及质量保修服务工作等内容。
[注释] 合同范围可删除不需要的内容。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该单位为整个揭阳潮汕机场的详规编制单位)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和②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注释] 从下列资质证书中选一项。申请人若不同时具备以上①②二项资质证书的,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须以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申请人为主办方),也可以中标后将岩土勘探部分分包给符合资质的单位(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单位愿意接受分包的承诺书和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a)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或建筑装饰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b) 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隧、给水、排水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c) 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d)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轻型钢结构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e)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幕墙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f)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消防设施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g) 市政公用行业(绿化工程)或绿化专项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8 申请人必须有航空配餐楼工程设计相关业绩 (必须在报名同时提供体现相关业绩证明的合同和成果文件资料复印件)。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前三个工作日接受由申请人项目负责人亲自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后二个工作日早上9:00-11:30下午14:00-16:00在广州市天润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接受由申请人项目负责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2008年 月 日14:30 。
1.6.2 集合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春江路8号606室汕头航空有限公司,联系人:蔡兴胜和董久德,联系电话:0754-88392358 。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为229.6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22.96 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4.592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3.4440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2.296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90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 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随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为每米100元。
[注释] 从下列计价方式中选一项:
(a) 每米100元;
(b) 由投标人报价,每米不宜低于100元。
(c)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1.7.4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独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计算方案设计费,并按计算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投标时不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单位提供设计模型,模型规格不小于1:300,各典型单体模型不小于1:200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0.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0.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 中国民航中南管理局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老机场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6134386
1.11.4 传真号码:
1.12 招标单位
1.12.1招标人(章):汕头航空有限公司
1.12.2授权代表:董久德
1.12.3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春江路8号606室
1.12.4邮政编码: 515041
1.12.5电话:0754-8392358
1.12.6传真:0754-8392343
1.12.7电子邮箱:dongjd@cs-air.com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3.1招标代理(章):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3.2授权代表:姚楚喜
1.13.3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中路66号东楼701
1.13.4邮政编码:510665
1.13.5电话:020-28817621、13556120290
1.13.6传真:020-28817553
1.13.7电子邮箱:gdhwjl@163.com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本站所有技术文章、专业软件资料仅供技术人员、高校师生学习交流之用,目的旨在促进与提高中国的交通技术水平;用户获取后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本站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