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104线呼和浩特至武川段一级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自治区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依据《交通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303号文件指示精神,呼和浩特市交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 “招标代理”)现对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技术指标
推荐方案公路采用JTJ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一级公路一幅标准,计算行车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断面宽度为24.5米,分离式路基断面宽度为12.25米。
2、建设规模
推荐方案路线全长36.849公里,根据沿线地形地质及河流分布状况、路网功能、沿线城镇及旅游规划发展需要,本方案全线土石方3603604立方米,共设大桥11座,小桥21座,涵洞77道,隧道3座。
3、路线控制点
推荐方案公路起点位于丹东至拉萨主干线呼包高速公路段一间房互通匝道入口处,接拟建公主府互通匝道终点,终点接于原省道104线K41+500处,路线走向基本为南北方向。主要控制点为:一间房、坝口子、沙弯子、红土窑、坝底村、马家店、中店、后店、大圪塔、水泉、什尔登、可镇、大河边等村。
三、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省道104线呼和浩特至武川段一级公路公路及交通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设计文件的编制汇总,路线全长36.849公里。
四、资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特大隧道)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不得高于二家(含二家)。
五、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2008年8月5日至2008年9月5日。2008年9月5日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2008年9月10日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2008年9月10日至2008年10月10日。
3、征地拆迁图编绘:2008年9月5日之前提交。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完,暂定6年。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可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08年7月4日至7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局主楼五楼(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1000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七、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投标担保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担保必须在2008年7月30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指定的账号内。
八、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自愿进行现场考察,可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将配合其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文件截止期10天前以书面递交或传真的形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于投标文件截止期7天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上午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局主楼五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
十、其它
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不准备参与投标,请在2008年7月20日前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交通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公路126号
邮 编:010011
电 话:0471-2212013
传 真:0471-2212159
联系人:田志军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编:010051
电话:0471-6509189
传真:0471-6509189
联 系 人:侯宇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