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东采公〔2008〕4号
评审日期:2008年02月02日
公示日期:2008年02月29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2、投标人要求:
2.1包一投标人要求: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过年审。本包允许联合投标,联合体内各个体均应满足本条要求,个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
2.1.2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若联合投标,联合体内至少有一家满足该要求;
2.1.3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至今有效;若联合投标,联合体内至少有一家满足该要求;
2.1.4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维修点(须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若联合投标,联合体内至少有一家满足该要求;
2.2包二投标人要求:
2.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经过年审;本包不允许联合投标。
2.2.2必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3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设有售后服务点,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2.2.4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注):如投标单位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是无效投标。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A区、E区
项目负责人:林忠明
联系电话:0769-22808266
包号 A
评审日期 2008年02月02日
中标金额(元) 16,488,000.00
中标供应商 深圳市方迪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