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交通技术网 >> 法规规范 >> 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

天津市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

更新时间:2007-12-17 16:18:26  来源:tranbbs  作者:佚名  人气:  [ 投稿 ] [投稿帮助
  >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扣治安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公交治安管理部门视情节

给予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公交治安管理部门给予警告。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除依照有关规定处罚外,公交治安管

理部门可以吊销治安许可证。

    已经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驾驶证、准运证或者营运证的,公交治安管理部

门同时注销治安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公交治安管理部门在查处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八条、第十

九条第(二)项规定的行为时,可以采取暂扣车辆的措施。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公交治安管理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

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

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

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交通经营者是指从事公共交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本条例所称公共交通从业人员是指驾驶员、乘务员、站务人员。

    本条例所称车站是指站区、候车室、售票处、行李房、小件物品寄存处。

 

    第三十五条  地铁列车及其车站的治安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上一页  [1] [2] [3] [4] [5]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本站所有技术文章、专业软件资料仅供技术人员、高校师生学习交流之用,目的旨在促进与提高中国的交通技术水平;用户获取后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本站概不负责。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我要投稿】【投稿帮助
相关内容
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若干规定
大连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
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
余姚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
>>> 热点规范
·重庆市城乡规划绿地与隔离带规划导则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武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10给排水施工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4隧道盾构掘进
>>> 推荐规范
·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对大中型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
·上海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规定
·香港的交通影响评价(TIA)的准则和要求
·法国道路交通管理规则
·日本道路交通法
·意大利交通法
·丹麦交通法
>>> 交通图库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6)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5)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4)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3)
>>> 博客交通
·区域停车诱导系统解决方案
·哈尔滨市举办2009年大冬会交通规划探讨
·DynaCHINA动态网络交通分析与实时路况预测软件介
·中国射频识别(RFID)技术政策白皮书
·伦敦市道路拥挤收费政策解析
·香港地铁屏蔽门系统考察研究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投融资模式及创新思路
·加拿大留学申请程序
·国家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一五”规划
·美国地方政府的规划实践(1)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