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交通技术网 >> 法规规范 >> 法规 >> 国家部门规章 >> 正文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

更新时间:2007-12-17 15:51:57  来源:tranbbs  作者:佚名  人气:  [ 投稿 ] [投稿帮助
  则的;
——(六)经核实,咨询成果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
——(七)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三十一条 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申请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而擅自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各级发展改革委应当依据规定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初审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评审工作中的违法和违规行为。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撤销资格认定的决定:
——(一)评审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予认定资格决定的;
——(二)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单位,准予资格认定的;
——(三)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咨询资格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咨询资格。
——(四)依法可以撤销认定资格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初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申请工程咨询资格不予受理的;
——(二)在受理、审查、认定工程咨询资格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告知义务的;
——(三)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认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齐全部内容的;
——(四)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资格申请和不受理申请理由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所需费用,列入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一页  [1] [2] [3] [4]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本站所有技术文章、专业软件资料仅供技术人员、高校师生学习交流之用,目的旨在促进与提高中国的交通技术水平;用户获取后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本站概不负责。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我要投稿】【投稿帮助
相关内容
世行贷款武汉市城市交通项目(二00四年上半年合同段)工程试验检
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3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2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1
>>> 热点规范
·重庆市城乡规划绿地与隔离带规划导则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武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10给排水施工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4隧道盾构掘进
>>> 推荐规范
·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对大中型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
·上海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规定
·香港的交通影响评价(TIA)的准则和要求
·法国道路交通管理规则
·日本道路交通法
·意大利交通法
·丹麦交通法
>>> 交通图库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6)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5)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4)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3)
>>> 博客交通
·区域停车诱导系统解决方案
·哈尔滨市举办2009年大冬会交通规划探讨
·DynaCHINA动态网络交通分析与实时路况预测软件介
·中国射频识别(RFID)技术政策白皮书
·伦敦市道路拥挤收费政策解析
·香港地铁屏蔽门系统考察研究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投融资模式及创新思路
·加拿大留学申请程序
·国家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一五”规划
·美国地方政府的规划实践(1)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