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交通技术网 >> 法规规范 >> 法规 >> 国家部门规章 >> 正文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更新时间:2007-12-17 15:57:55  来源:tranbbs  作者:佚名  人气:  [ 投稿 ] [投稿帮助
     第三十二条   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等,应与运单记载的内容相符。

    第三十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需办理准运或审批、检验等手续的货物,托运人托运时应将准运证或审批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第三十四条   托运的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货物、贵重货物、鲜活货物和其他易腐货物、易污染货物、货币、有价证券以及政府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等。

    第三十五条   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托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
    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托运人应根据货物性质和运输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正确使用运输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使用旧包装运输货物,托运人应将包装上与本批货物无关的运输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清除干净,并重新标明制作标志

    第三十七条   托运特种货物,托运人应按以下要求,在运单中注明运输条件和特约事项:[Page]
    (一)托运需冷藏保温的货物,托运人应提出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要求;
    (二)托运鲜活货物,应提供最长运输期限及途中管理、照料事宜的说明书,货物允许的最长运输期限应大于汽车运输能够达到的期限;
    (三)托运危险货物,按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四)托运采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按交通部《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办理;
    (五)托运大型特型笨重物件,应提供货物性质、重量、外廓尺寸及对运输要求的说明书;承运前承托双方应先查看货物和运输现场条件,需排障时由托运人负责或委托承运人办理;运输方案商定后办理运输手续。

    第三十八条   整批货物运输时,散装、无包装和不成件的货物按重量托运;有包装、成件的货物,托运人能按件点交的,可按件托运,不计件内细数。

    第三十九条   运输途中需要饲养、照料的有生动、植物,尖端精密产品、稀有珍贵物品、文物、军械弹药、有价证券、重要票证和货币等,托运人必须派人押运。
    大型特型笨重物件、危险货物、贵重和个人搬家物品,是否派人押运,由承托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除上述规定的货物外,托运人要求押运时,需经承运人同意。

    第四十条   需派人押运的货物,托运人在办理货物托运手续时,应在运单上注明押运人员姓名及必要的情况。

    第四十一条   押运人员每车一人,托运人需增派押运人员,在符合安全规定的前提下,征得承运人的同意,可适当增加。押运人员须遵守运输和安全规定。
    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负责货物的照料、保管和交接;如发现货物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作出处理并告知车辆驾驶人员。


   
第三节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本站所有技术文章、专业软件资料仅供技术人员、高校师生学习交流之用,目的旨在促进与提高中国的交通技术水平;用户获取后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本站概不负责。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我要投稿】【投稿帮助
相关内容
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徐州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条例
贵阳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汽车和摩托车报废更新实施办法
长春市小公共汽车营运管理办法
>>> 热点规范
·重庆市城乡规划绿地与隔离带规划导则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武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10给排水施工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4隧道盾构掘进
>>> 推荐规范
·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对大中型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
·上海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规定
·香港的交通影响评价(TIA)的准则和要求
·法国道路交通管理规则
·日本道路交通法
·意大利交通法
·丹麦交通法
>>> 交通图库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6)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5)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4)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3)
>>> 博客交通
·区域停车诱导系统解决方案
·哈尔滨市举办2009年大冬会交通规划探讨
·DynaCHINA动态网络交通分析与实时路况预测软件介
·中国射频识别(RFID)技术政策白皮书
·伦敦市道路拥挤收费政策解析
·香港地铁屏蔽门系统考察研究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投融资模式及创新思路
·加拿大留学申请程序
·国家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一五”规划
·美国地方政府的规划实践(1)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