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情况,城市公共交通应以发展地面交通为主。
车种的选择以汽、电并举。为节约能源,减少城市污染和噪音,在大中城市市区的主要干道上,发展电车。在客流量高度集中,依靠地面交通解决客流确有困难时,可考虑地铁运输。省会和对外开放城市要有计划地发展出租汽车业务。在沿江、河湖的城市,可根据需要和可能,设置水上客运业务。
(六)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建设,要根据道路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尽量缩短居民的步行距离,减少换乘车次数。同时,要解决好市区与郊区工业小镇城的交通联系,对没有线路的郊区工业点和集镇,组织班车定时、定点运输。
(七)公共交通站点的设置,要以道路条件和便于集散、转乘为依据。市区站点距离一般在五百米左右,郊区应按照沿线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集镇的分布,合理设置站点。
根据需要,市区起点站可设候车廊,郊区起终点可设候车室。起终点站的站房设施,要规格统一,标志明显。
在一个城市内站点要有鲜明统一的站牌,标明全线站点、车行方向、本站名称和首末班车时间。
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要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前后路牌、腰牌,齐全统一。
(八)安全行车(船),严防事故发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减少行车(船)责任事故,杜绝重大责任伤亡事故。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做好遵纪守法、安全操作和爱护车(船)的教育,熟悉交通规则。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总结安全行车(船)经验。加强对驾驶员的训练和考核,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解决。对事故要认真分析,做到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肇事者和职工未经教育或处理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要依靠专业和群众性组织,积极做好安全行车工作。
(九)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乘务员、驾驶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要不断树立新道德、新风尚,主动热情地为广大乘客服务。做到三勤(勤售票、验票、勤疏导、勤宣传),四报(报路线、方向、站名、转乘站),五照顾(老、幼、病、残、孕),保持车辆整洁。要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出租汽车要做到:昼夜服务。租车必应,迎客上门,送客到家,合理收费,热情地为乘客服务。
(十)加强车辆运行调度工作,改善行车秩序,保持全线均衡运载,正点运行,不断提高运营效能。要建立强有力的调度指挥系统,明确各级调度职权,制定调度规程。公司、场、队调度部门,对各线路客流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根据实际客流量的需要,编制行车计划和时刻表。对于客流发主的变化,要及时采取凋度措施,调整行车计划,保证正点运行。要逐步实现自动化控制和无线电调度指挥系统、提高调度水平。
公共交通部门,要定期组织全市性运量调查,摸清客流规律,为调整线路网、改进调度方法提供准确资料。
(十一)错开城市工厂、企业等单位职工上下班时间是提高车辆利用率,缓和公共交通运力与运量矛盾的有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