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路口和环岛的负荷度;
车辆和行人出入口的位置和布置;
在小汽车停车入口处的排队空间、上客区和转盘的等待空间的充足性;
各种类型车辆的停车和装卸设施;
人行道和其他交通设施的充足性。
以上内容的计算和评价应遵照“交通规划设计手册”和香港“规划标准和指南”。
道路改进和交通管理措施
如果发现任何在第3(e)项所列的项目存在问题,应根据交通预测和分析的结论,设计出适当的和可行的道路改进和交通管理措施作为解决方案。综合改善方案应含盖所需的整个区域。如果不能设计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应考虑减少项目的规模或改变项目的用途。项目所必需的改善工程的设计和建设费用应全部由申请方承担。
(f) 鼓励由私人小汽车出行向公交出行转变的措施
居民住宅项目,无论大小,均应考虑公交设施,保证用地满足公交需求。
4. TIA报告
(a) 提交报告一式两份。如果还包括公交设施,则另外再需一份报告。
(b) 报告应包含如下的内容:
申请方和交通咨询方的名称;
项目位置和用地编号;
项目平面图;
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不同用途的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停车数量和布置,装卸区,行人以及其它交通设施的接入点、转弯和搭乘的位置。
评价区域图和现存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和道路平面图;
现状交通设施图;
项目完成日期和交通预测的设计年;
项目产生交通量的计算及所采用的交通出行率指标;
对理论方法和交通调查、统计、预测和分析产生的结论进行详细描述;
有关建议的道路改进、交通管理措施以及最初的可行性评价在内的详细的规划和说明;
与项目有关的改善方案及其实施程序;
计算附表以上资料由香港运输部交通工程科提供,在此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