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质量要求与查评办法: 为公正合理地进行质量检查,采用评分法,由参加检查的专家组成员,按工程质量100分,管理质量100分的双百分制评分。 工程质量要求:所有测试仪表符合技术标准,测试方法符合现行规范规定;编制的图表数量充分、必要,质量正确无误,图面整洁美观;文字内容精练,论述全面,准确反映场区(地)工程地质条件,突出主要问题,结论正确,建议可行,所提参数能满足设计需要。 其中:
1、勘察方案及手段(20分);
2、文字报告及建议(20分);
3、室内试验及计算(20分);
4、图件及表格(10分);
5、原始记录(15分);
6、检查及质量评定记录(10分);
7、装帧装订(5分)。技术质量有创新者加20分。
管理质量要求:组织严谨;思想正确;程序畅通;事故率低。 其中:
1、执行法纪(30分);
2、责任制度(20分);
3、工作作风(20分);
4、程序手续(20分);
5、管理效率(10分)。改革卓有成效者加20分。
四、检查数量: 持甲级证书单位:自报3一5项重大工程项目;1一2项自评最差项目;自评文字材料;另报优秀工程项目。 持乙级证书单位:自报5一7项重大工程项目;1一2项自评最差项目;自评文字材料;另报优秀工程项目。 持丙级证书单位:报全年已完成工程项目;由专家组抽查30~40%;自评文字材料;另报优秀工程项目。 丁级单位每项工程完后报审,随报随查。 市规划局勘测处管理人员发现问题随时检查(凭该局检查证),被查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给予真诚合作。
五、被查单位应准备资料:
1、各种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的文字材料。
2、工程合同及收费清单。
3、交检项目的全部原始资料及质检记载。
4、仪器、设备、土工试验项目及有关计量检查记录。
5、事故处理情况。
6、优秀工程的相应材料。
六、等级评定标准: 质量检查评分划分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
优:两大质量均在85分以上,各单项均应及格。
良:两大质量均在75分~84分之间,各单项均应及格。
合格:两大质量均在60分~74分之间,三分之二以上的单项及格。
不合格:两大质量有一种达不到60分,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单项不及格者。
评分由专家组成员各自单独进行(被查单位专家不参加),得分以各成员给分的平均值为最后结果。
六、奖惩: 凡勘察质量一贯良好,改革管理有成效,经营作风端正者,给予表彰,并向省、市主管部门上报备案。 凡勘察质量低劣、经质量检查不合格或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