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9条 钢筋笼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吊装入槽。钢筋笼的制作和入槽后的安置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5.9的规定。
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制作的允许偏差 表11.5.9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主筋间距 ±10
2 箍筋间距 ±20
3 笼厚度(槽宽) ±10
4 笼宽度(段长) ±20
5 笼长度(深度) ±50
第六节 混凝土的灌注和接缝处理
第11.6.1条 灌注地下墙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满足设计要求的抗压强度等级、抗渗性能及弹性模量等指标,水灰比应为0.45~0.6之间,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70kg/m3;
二、 用导管法灌注的水下混凝土应有良好的和易性,入孔时的坍落度宜为180~220mm。粗骨料最大料径不应大于30mm,宜选用中、粗砂,混凝土拌和物中的含砂率应不小于45%。
三、 水泥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并可根据需要掺入外加剂。
第11.6.2条 导管的构造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导管直径宜为200~250mm,导管壁厚不宜小于3mm,宜采用无缝钢管制作。导管的分节长度应按工艺要求确定,底管长度不宜小于4m,两管之间可用法兰接头、穿绳接头或双螺纹方扣快速接头连接。
二、 隔水栓宜用预制混凝土塞、钢板塞、泡沫塑料等,如采用球胆或木球作隔水栓,必须确保球胆或木球在混凝土灌注时能顺利排出。
第11.6.3 钢筋笼和导管就位后,应会同建设、设计和质检部门对该槽段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灌注水下混凝土,其间歇时间不宜超过4h。灌注前后复测沉碴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第11.6.4 水下混凝土的灌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开始灌注时,隔水栓吊放的位置应临近水面。导管底端到孔底的距离一般为0.3~0.5m,以能顺利排出隔水栓为宜;
二、 开灌前储料斗内必须有足以将导管的底端一次性埋入混凝土中0.8m以上深度的混凝土储存量;
三、 混凝土灌注的上升速度不得小于2m/h;
四、 随着混凝土的上升,要适时提升和拆卸导管,导管底端埋入混凝土面以下一般宜保持2~4m,不宜大于6m,并不得小于1m,严禁把导管底端提出砼面。
五、 在水下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应有专人测量导管埋深,填写好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表。
六、 水下混凝土的灌注应连续进行,不得中断,一旦发生机具故障、停电停水及发生导管堵塞、漏水或混凝土内混入泥浆等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同时作好记录。
七、 提升导管时应避免碰撞钢筋笼。
第11.6.5 在一个槽段内同时使用两根导管灌注时,其间距不应大于3m。导管距槽段接头端不宜大于1.5m。各导管处的混凝土表面的高差不宜大于0.3m,施工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混凝土绕过接头管注入另一槽段。混凝土应在终凝前灌注完毕,槽段过深时宜加缓凝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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