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段:只有普通付款方式——在15日之内交付62,500里拉。在第16日到第60日内交付125,000里拉。
第一百零三条 速度界限
除非具有道路产权单位的部门根据公共建筑工程部的指示对于在道路上或安置了路牌的路段上的行驶速度另有规定,则在居住稠密区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
在居住稠密区之外,公路产权单位按照公共建筑工程部的规定可以限定最低及最高的行车速度。公共建筑工程部有权修改公路产权单位所作的规定。当涉及到用作公共服务运输线的车辆时公共建筑工程部所作出的规定应征得运输部的同意。
在居住稠密区之外,若汽车及无轨电车满载重量超过8吨时,如果用于载人,其速度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在其他用途情况下则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满载重量超过上述重量界限的卡车如果用于载人则速度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对于第二十八条第四,及十款所述的一汽车和一拖车构成的车辆组合在居住稠密区之外在任何情况下其速度均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其速度则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
用于运输危险品的汽车和摩托车在居住稠密区之外行驶时其速度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而在居住稠密区之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在任何情况下,机器脚踏车、运输车、农业机械及施工机械的行驶速度均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但是,如果农业机械、施工机械以及偶尔被牵引的上述车辆如果未安装有轮胎或等效装置,则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在所有规定速度界限的情况下,第一百零二条中的规定都是必须遵守的。
在上述第三段和第四段所述车辆的后部应通过醒目的数字标出允许的速度。如果是带拖车或带挂车的汽车则该数字也应重复标记在拖车或挂车上。
任何人驾驶的车辆如超过上述最大规定速度界限10公里/小时以内,应受到数额为20,000里拉至40,000里拉的行政处分。
任何人驾驶的车辆如果速度超过规定的最大速度界限10公里/小时以上则应受到数额为100,000里拉至600,000里拉罚款的处分(现为行政处分)。
任何人驾驶车辆如果不遵守最低速度限制或者不遵守本条第七段中的规定将给予数额为20,000里拉至50,000里拉罚款的处分(现为行政处分)。
罚金交付:
第八段:立即交付方式——机动车辆为10,000里拉(其他情况下为4,000里拉)。普通交付方式——20,0D0里拉。
第九段:只有普通付款方式——在15日之内交付为150,000里拉第16日至第60日内交付30,000里拉。
第十段:立即交付方式——机动车为12,000里拉(其他情况下为6,000里拉)。——普通付款方式:25,000里拉。
第一百零四条 在道路上行驶位置
车辆应沿道路的右侧行驶并靠近道路的右边线,即使公路上无其他车辆时也应如此。
无发动机的车辆以及牲畜应尽量靠近道路的右边线通行。
该段规定也适用于交叉穿过或经道路转弯段路脊段的其他车辆,但不包括公路上有两条彼此隔开的行车大道或者在大道上沿每一行驶方向至少有两排行车道或者在单行路上行驶的情况。
当一条公路上被划分为两条彼此隔开的行车大道时,则应沿右方的行车大道行驶;如果一条公路被划分为三条彼此隔开的行车大道,除非有其他规定,则应该沿右方或中间的大道行驶。
当一条行车大道被划分为三条车道时则应沿右方行车道行驶;中间的行车道用于超车。
如果一条行车大道沿每一行驶方向有两条行车道,则应沿右方的行车道行驶;左方的行车道用于超车。
如果一条单行的行车大道沿每一行驶方向有两条行车道,则应沿右方的行车道行驶;左方的行车道用于超车。
如果一条单行的行车大道至少有三条行车道或者在每一行驶方向上到少有三条行车道时,则允许车辆并排行驶。
当一条行车大道划分有行车道时,如果一车辆想从一行车道进入另一行车道时,则不得对正在该行车道行驶的车辆造成障碍或者带来危险。
当司机想转到右方的另一条道路上时,应尽可能沿行车大道的右边线行驶;如果要向左转弯,则应尽可能靠近大道的中心线行驶并应在接近交叉路口的中心处左拐。只要不会对另一条路上的反向行驶的车辆造成障碍并且未出现禁止通行信号即可,转弯时要注意给从右方来的车辆以先行权。当车辆在一条行车大道彼此分开的公路上行驶时,或在单行路上行驶时,如果司机想左拐弯,则应将尽可能使车辆靠左边线行驶。
任何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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