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违反本条的其他规定均应给予数额为20,000里拉至50,000里拉的罚款处分(现为行政处分)。
罚金交付:
第十段:只有普通付款方式——在15日之内交纳50,000里拉。——从第16日至60日内交纳100,000里拉。
第十一段:立即交付方式——机动车为12,000里拉(其他情况为6,000里拉)。普通交纳方式——25,000里拉。 [Page]
第一百零五条 先行权
司机驾驶车辆到达交叉路口时应特别注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当两个司机同时到达十字路口时,则应给予从右方来的车辆以先行权。
在非公共通道的出口处,司机必须停车以便给予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以先行权。
在横穿铁道或有轨电车道时必须给予有轨车辆以先行权。
在居住稠密区之外必须给予在国营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以先行权。
公共建筑工程部通过法令可以规定其他道路上的先行权。
如果相交的两条道路均具有先行权,只要未规定其中一条公路上的车辆必须停车以给予另一条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以先行权,则应首先给予从右方来的车辆以先行权。
任何人在倒车或逆向行车或者在驶人车辆流时应给予其它车辆以先行权。
在居住稠密区之外,如果来自非公用通道上的车辆驾驶只人员不停车并未将先行权让予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则应受到数额为30,000里拉至200,000里拉罚款的处分。(现为行政处分)。
罚金交付:
第八段:只有普通交付方式——在15日之内交付50,000里拉。从第16日到第60日内交付100,000里拉。
第九段:只有普通交付方式:——在15日之内交付50,000里拉。从第16日至第60日内交付100,000里拉。
第十段:立即交付方式——对于机动车为12,000里拉(其情况为6,000里拉)。普通付款方式——25,000里拉。
第一百零六条 超车
打算超车的司机必须保证在视力范围内超车不会有危险、有足够的超车空间以及位于其后方的车辆未开始超车操作。
司机应在左侧超车并在超车之后再靠右侧行驶,而且不能对被超越的车辆带来任何的危险。
被超越的车辆应尽量靠行车大道的右边线行驶并且不能加速。
在有3个行车道的公路上,只有在沿反方向来的车辆没有为了自身超车而占据了中央行车道的情况下才可以超车。
只有当司机已给出了左转弯信号或者当允许并排行驶的情况下才许可右侧超车。
只有当轨道右方的道路允许时才许可对有轨电车采取右方超车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轨电车在大道中间停车以使乘客上下车但又未设置安全站台时,则禁止超车。
在道路转弯处,路脊处或靠近转弯处、靠近路处或各种可见度差的情况下禁止超车。带拖车的载重汽车、带挂车的载重汽车以及铰接式汽车的司机不准许对带拖车的载重汽车、带挂车的载重汽车、铰接式汽车和卡车进行超车。此外,在路牌上带有禁止超车标志的公路上或路段上也禁止超车。当公路有两条彼此分隔的行车大道或沿每一行车方向至少有两条行车道时或行车大道为单行路时允许超车。
禁止对正在超车过程中的车辆再行超车。禁止超越停在水平交叉路口或交通指挥灯处的车辆,也不准对由于其他原因中断通行而将车辆移到行车大道左方的车辆进行超车。
禁止在十字路口附近或十字路口处超车。禁止在公路与铁路的水平交叉路口超车,也不准对为了横穿行车大道而停车的车辆进行超车。
任何人违反第一段和第四段规定应罚款(现为行政处分)数额为25,000里拉至100,000里拉。
任何人从右方超车或者在道路转弯处或者转弯处附近、路脊处或路脊处附近进行超车或者在可见度很差的情况下进行超车、或者带拖车的汽车、带挂车的汽车、铰接式汽车司机对另一带拖车的汽车、带挂车的汽车或铰接式车辆进行超车将受到拘留不超过3个月的处分或者受到数额为100,000里拉至200,000里拉的罚款。
任何人违反本条的其他规定将受到数额为20,000里拉至50,000里拉的罚款处分(现为行政处分)。
罚金交付:
第十段:只有普通交纳方式——在15日之内交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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