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方便项目信息输入,整理与存储.
2.应有利于用提取信息.
3.应能及时调整数据,表格与文档.
4.应能灵活补充,修改与删除数据.
5.信息种类与数量应能满足管理全部需要.
6.应能使设计信息,项目结算信息,项目统计信息等有良好的接口.
第13.3.4条 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能连接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部与发包人的分包人,项目经理部与监理机构等;应能使项目管理层与企业管理层及劳务作业层信息收集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
第14章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
14.1 一般规定
第14.1.1条 企业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生产要素配置机制,适应施工项管理需要.
第14.1.2条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应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控制和降低成本.
第14.1.3条 项目生产要素管理的全过程应包括生产要素的计划,供应,检查,分析和改进.
14.2 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第14.2.1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作业特点优化配置人办资源,制定劳动需求计划,报企业劳动管理部门批准,企业劳动管理部门与劳务分公司签订劳务公包合同.远离企业本部的项目经理部,可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下与劳务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第14.2.2条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包括:作业任务,应提供的劳动人数;进度要求及进场,退场时间;双方的管理计取及结算方式;奖励与处罚条款
第14.2.3条 项目经理部应对劳动进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进行劳动力补充与减员,向企业劳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向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兑现费用支付和奖罚.
第14.2.4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以对人力资源的教育培训和思想管理;加强对劳务人员作业质量和效率的检查.
14.3 项目材料管理
第14.3.1条 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A类材料)应由企业物资部门订货或市场采购,按计划供应给项目经理部.企业物资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审定供应人,建立合格供应人目录,对供应方进行考核,货合同,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企业物资部门提供材料需要计划.远离企业本部的项目经理部,可按法定代表人授权下就地采购.
第14.3.2条 施工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和零星材料(B类和C类材料)应按承包人授权由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经理部应编制采购计划,报企业物资部门批准,按计划采购.特殊材料和零星材料的品种,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约定.
第14.3.3条 项目经理部的材料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材料.
2.材料需要量计划应包括材料需要量总计划,年计划,季计划,月计划,日计划.
3.材料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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