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从Ⅰ类开始,向Ⅱ类、Ⅲ类推定,6项中其中一项属于Ⅰ类,即划为Ⅰ类场地,依次类推。
2.0.6 城市道路工程勘察中,划分路基土类别,应按现行建设部行标《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0.7 城市桥涵类别,可根据单孔跨径或多孔跨径总长,按表2.0.7确定。
总宽度大于或等于30m的城市桥梁,可在表2.0.7桥梁分类的基础上提高一类。
2.0.8 城市堤岸类型,应根据建筑材料、结构形式划分为下列3类:
2.0.8.1 Ⅰ类:桩式堤岸(自由式板桩壁和锚固式板桩岸壁)和桩基加固的混合式岸壁等;
2.0.8.2 Ⅱ类:圬工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天然地基堤岸,包括重力式、半重力式、衡重式、悬壁式、扶壁式等天然地基堤岸;
2.0.8.3 Ⅲ类:土堤,包括堤坡采用浆砌或干砌块石勾缝的护坡堤岸。
桥梁涵洞按跨径分类 表2.0.7
桥涵类别单孔跨径
(m)多孔跨径总长L(m)特大桥注:①单孔跨径系指标准跨径;
②多孔跨径总长仅作为划分特大桥、大、中、小桥及涵洞的一个指标,梁式桥、板式桥涵为多孔跨径的总长,拱式桥涵为两岸桥台内
起拱线间的距离,其它型式桥梁为桥面的车道长度;
③圆管涵和箱涵不论管径或跨径大小、孔数多少,均称为涵洞。
2.0.9 各类市政工程勘察,应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的有关资料。
2.0.10 各类市政工程勘察,必须会同有关部门查清地下设施现状,或用专门探测仪器探明拟布置的勘探、原位测试的点位及其邻近地段地
下埋设物(如电力、通讯电缆、管道、人防工程建筑、地下铁道等)的分布位置、埋深,并查明电力、通讯电缆架空线的分布位置
,根据落实和探查情况,在现场确定勘探、原位测试点位;在交通要道或航道中进行勘探,事先应与交通管理或航运、港务监督部
门取得联系,以便协调工作。
2.0.11 钻探观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