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2 城市小型桥涵勘察的勘探孔深度,可按表3.0.6采用。
小型桥涵勘探孔深度(m) 表3.0.6
桥涵类别碎石土砂土、粘性土和粉土软土、松砂等小桥4~86~1212~20涵洞3~84~86~15
3.0.6.3 当采取降水疏干基坑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降水设计的要求,并低于基坑底面5~10m。
3.0.7 城市桥涵勘察的取试样和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3.0.7.1 取土试样和原位测试孔(井)数量应按地基土的均匀性、代表性和设计要求确定,一般应占勘探孔总数的2/3,当勘探孔总数少于
3个时,每个勘探孔均应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当地基为基岩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和岩性采取岩块试样;
3.0.7.2 取土试样和原位测试点的竖向间距,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或桩基勘探孔深度以上宜为1m,但每一主要土层的土试样总数不应少
于6件;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组,对端承桩桩底以上的土层,可适当减少;取岩块试样的竖向间距应根据需要和基岩岩性特征
确定;
3.0.7.3 对厚度小于1m的夹层或透镜体是否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应根据其对地基或深基坑开挖边坡稳定性的影响程度决定。但在
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均需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3.0.7.4 岩土的试验项目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确定:
当土质不均或结构松散难以采取取土试样进行室内试验时,应进行现场载荷试验或其它原位测试;
3.0.7.5 对重大桥梁工程,当采取降低地下水位疏干基坑时,应在现场进行渗透或抽水试验;
3.0.7.6 桥梁桩基的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进行室内的常规物理力学试验。当需计算桩基极限摩阻力和端承力,验算下卧层强度时,还应进行三轴剪切试验;需计算桩基的沉
降时,应进行固结试验,其固结压力应大于土层承受桩基的实际压力(土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之和);
(2)必要时,应进行桩载荷试验(在有经验的地区可配合使用动测法)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与变形特性;
(3)灌注桩的成桩质量检验应采用连续钻芯法或动测法;
3.0.7.7 当需要判定环境水和土对桥涵建筑材料的腐蚀性时,应取有代表性的地表水、地下水和土试样进行腐蚀性分析,试样数量均不应
少于3件。
3.0.8 立交箱涵、人行地下道和人行过街桥勘察,可按有关小桥勘察的规定执行。
3.0.9 城市桥涵勘察时,各类地基土的容许承载力应按现行交通部行标《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城市室外管道勘察
4.0.1 城市室外管道勘察应对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为地基基础和穿越工程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深基槽开挖
和排水设计等提供工程地质依据和必要的设计参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4.0.2 城市室外管道勘察前必须取得下列图纸和资料:
4.0.2.1 附有标明坐标、管道走向、桩号和现状地形的管道总平面布置图;
4.0.2.2 管道类型、基底高程、管径(或断面尺寸)、设计示意图和可能采取的施工方案以及地下埋设物分布概况。
4.0.3 城市室外管道勘察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4.0.3.1 查明沿线各地段的地质、地貌、地层结构特征、各类土层的性质、空间分布。必要时应对地基承载力进行评价;管道通过沿山或
山前埋藏较浅的基岩地段,应查明对设计和施工方案有影响的基岩分布界线、埋深及其风化破碎程度;管道穿越铁道、公路、河
谷地段,应查明微地貌特征,穿越断面的地层结构、各土层的工程地质特性,管道穿越河谷的地段,尚应对河床、岸坡的稳定性
作出评价;
4.0.3.2 查明沿线各地段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性质、空间分布范围、发生和诱发条件、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整治措施的
建议和必要的防治工程设计参数;
4.0.3.3 查明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水位变化幅度与规律,当需采取施工降水疏干基坑时,尚应查明含水层范围、颗粒组成、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