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6 进行冰下裸露药包爆破时,可从冰层上开凿冰穴,穿过冰穴将药包沉至冰底进行爆破。这种施爆方法所需的设备比较简单,投药位置也易掌握,与从船上投放药包的方法相比,效果好又经济。
穿过冰层进行水下裸露药包爆破时,除应遵守6.2中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根据经验,施工区的冰层厚度应大于50cm,才能保证开凿冰穴,运输和存放药包等作业的安全;
b. 木制爬犁是一种传统的冰上运输工具。由于它的构造简单和使用方便,目前仍适用于冰上少量裸露药包的运输。但在爬犁上要垫柔性织物(如麦草织物等),药包位置要固定。不得混装其他物品,尤其是铁器。滑行速度要适当控制,确保运输安全;
c. 在开凿的冰穴和爆破形成的冰窟窿或碎冰处,均应设立标志或护栏,夜间要挂红灯,以策安全。
6.6 潜水爆破
6.6.1 海上救捞爆破的施工条件,一方面是施工水深大,炸药用量小,距离际地远,安全环境较好;另一方面是风浪较大,爆破器材运输困难,用小船单独储存和加工爆破器材又安全。因此,在救捞作业船较大、设备完善、有设置爆破器材储存和加工专用舱的条件下,允许在救捞作业船上设临时专用舱。临时专用舱必须符合爆破器材储存和加工的有关规定,以策安全。
6.6.2 由于海上风浪较大,爆破器材的运输应用通讯设备完好,抗风浪性能强,并符合航海等级的专用机动船。同时还应有爆破或武装人员随船押运。
爆破器材应装箱运送,包装应完好,不准分散装卸。并应装放平稳,避免船舶颠簸时引起包装翻滚而互相撞击。
6.6.3 潜水爆破的施工水深较大,而一次起爆的炸药量又较小,爆破时水面很少溅起水花,对周围安全的影响不大。同时水下的能见度差,对潜水爆破作业来说,白天和夜间的差别不大。所以,只要水面有良好的照明和通讯设备,并能确保人员和船舶(含施工和航行船舶)等安全时,允许在夜间进行潜水爆破。在海港或内河能满足上述条件时,也允许在夜间进行潜水爆破。
海上风力和浪高(含涌高)大于六级时,潜水爆破作业很不安全,所以禁止爆破。在特殊(如抢险救捞等)情况下,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爆破单位批准和有关部门同意时,潜水爆破的风浪等级也不应大于七级。
6.6.4 由潜水员投放水下裸露药包或进行钻孔装药时,比在水面投药或装药较易掌握药包的位置。所以,当要求药包位置准确(如拆除沉船或水下桥墩等)时,应由潜水员直接装放。但从事水下爆破的潜水员,必须是经过爆破培训后,能掌握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和熟悉爆破器材性能的潜水员。
6.6.5 在潜水爆破中,尤其是救捞油船或军用沉船时,常会遇到被爆物内储存有尚
未失效的易燃或易爆等物。因此,在潜水爆破作业时,对被爆物应进行检查和测量。
如发现被爆物内有易燃或易爆物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排除措施后,才准进行爆破。
对气态或液态的易燃、易爆物,一般可采取聚能穿孔法排除;对固态的易燃、易爆物,则可用定时弹或遥控爆破法排除。
6.6.7 潜水爆破时,在同一时间内和同一被爆物上,只许进行单一的爆破作业。因为潜水爆破的管线较多,要防止相互绞缠,尤其是水下电氧切割,电焊的电流和高温,或其它振动较大的作业,对炸药包的早爆或误爆的威胁很大。所以,在同一物上进行爆破作业时,禁止同时进行与爆破无关的其它水下作业。
另外,在附近水域内,凡能导致炸药包早爆或误爆的任何作业,均禁止在同一时间内进行。
6.6.8 因潜水员在水下的视界很差,行动不便,在同一爆区内的起爆导线应尽可能
归并成一束,而且应用绳索加强,下端固定,避免与潜水装具,管线或爆破物体等挂
缠。同时,当潜水员离开水面时,其配合人员应仔细检查,在潜水装具及管线上是否
挂缠有起爆导线。
6.6.9 导爆管起爆法对电不敏感,潜水爆破宜采用,但所用导爆管必须满足防水抗压的要求。
在潜水爆破中用电力起爆时,则应遵守以下规定:
a. 潜水爆破的水深较大,所用的电雷管既要能防水,又要能抗水压,而且还要能抗杂散电流的影响,才有利于水下爆破安全;
b. 为防止杂电和海浪的影响,以及海水的浸蚀等,潜水爆破的起爆主线应用双芯屏蔽电缆;
c. 为避免水下照明灯破损漏电而影响施工安全,当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