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交通技术网 >> 法规规范 >> 国家标准 >> 强制性 >> 正文

爆破安全规程 GB 6722-86(一)

更新时间:2007-12-17 16:48:26  来源:tranbbs  作者:佚名  人气:  [ 投稿 ] [投稿帮助
  温度为60~80℃时,炸药应用沥青牛皮纸包装完好,不得与孔壁接触;向孔内装药至起爆的时间不应超过1h;
  d. 孔底温度为80~140℃时,炸药必须用石棉织物或者其他绝热材料严密包装,孔内不准装雷管,可采用防热处理的黑索金导爆索起爆;装药至起爆的时间应经过模拟试验来确定;
  e. 孔底温度超过140℃时,应采用耐高温爆破器材。
 4.5.4 在同时具有高温、高硫和硫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爆破时,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准进行爆破作业。
 4.6 钾矿井下爆破
 4.6.1 爆破作业面及其附近巷道、电器设备附近和起爆站等重要地点,必须测定空气中氢气和沼气的浓度,确认无危险时,方准进行爆破准备工作。
 4.6.2 起爆站应设在安全区的新鲜风流中。
 4.6.3 装药前,必须切断采区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起爆前要检查爆破网路绝缘情况。
 4.6.4 爆破网路的设计应使响炮顺序逆着风流方向依次起爆。
 4.6.5 响炮15min后,瓦斯检查员应进入爆破作业面和电气设备附近检查瓦斯(氢气、沼气等)浓度,确认无瓦斯爆炸危险,并检查确认动力电网、照明电网和电气设备无破损,绝缘良好时,方可恢复送电。通风正常之后,才准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4.6.6 在有氢气和瓦斯爆炸危险的矿井爆破时,只准使用符合钾矿爆破安全要求的
爆破器材。
 4.7 石油矿和地蜡矿的井下爆破
 4.7.1 应根据矿井内空气中有毒气体、瓦斯和油蒸气等爆炸危险性气体的浓度,确定允许进行爆破作业的工作面,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未经批准的地点,严禁爆破。
 4.7.2 在批准爆破作业的地点进行爆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确保爆破作业面有新鲜风流,可燃气体的浓度不超过危险标准;
  b. 采用安全炸药;
  c. 采用煤矿许用型雷管,严禁明火起爆或导爆管起爆;
  d. 严禁使用裸露药包爆破,严禁用不足1m深的炮孔爆破;
  e. 只准在不含石油和地蜡的岩层中掘进井筒,且无瓦斯析出的情况下,使用导爆索起爆;
  f. 炮孔深度为1~1.5m时,填塞长度不应小于孔深的二分之一;炮孔深度超过1.5m时,填塞长度不应小于孔深的三分之一,且不短于0.75m,严禁无填塞爆破;
  g. 有数个自由面时,每个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
 4.7.3 石油矿的爆破,应在装药前和起爆前测定工作面和工作面20m以内的所有巷道及起爆站的瓦斯和油蒸气浓度。
 4.7.4 应清除工作面及工作面20m以内的各巷道底板上的石油,并覆盖砂子。
 4.7.5 应有一名职务不低于采矿工段(或班)长的安全员在爆破现场监督实施爆破作业。
 4.7.6 每次爆破后,必须有专人检查工作面的情况和工作面的通风,最后由班长或工段长批准,才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
 4.7.7 对有瓦斯和岩石突然喷出危险的矿井,爆破作业应遵守本规程4.4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4.7.8 有轻石油和瓦斯强烈喷出的炮孔,禁止装药爆破,只有少量滴状石油析出的炮孔,仔细清除油滴之后,可以装药爆破。
5 露天爆破
 5.1 一般规定
 5.1.1 露天爆破需设人工掩体时,掩体应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其结构必须坚固严密,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
  通往人工掩体的道路不得有任何障碍物。
 5.1.2 在同一地区同时进行露天和地下开采。或在露天开采场地附近地下有排水或运输巷道时,每次进行露天(或地下)硐室、深孔大爆破的单位都应提前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通知中应说明爆破时间、地点、方法、规模、危险范围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5.1.3 露天爆破后,须经安全人员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确认爆破地点安全,才准恢复作业。
 5.1.4 雷雨季节宜采用非电起爆法。
 5.1.5 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
 5.1.6 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
 5.1.7 露天高硫矿床爆破应遵守本规程4.5的有关规定。
 5.1.8 为防止人员陷入松软土岩或砂矿床爆后空穴,爆区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经安全检查,确认无塌陷危险后,方准恢复作业。
 5.2 裸露药包爆破
 5.2.1 裸露药包爆破,必须保证先爆的药包不致破坏其他药包,如不能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本站所有技术文章、专业软件资料仅供技术人员、高校师生学习交流之用,目的旨在促进与提高中国的交通技术水平;用户获取后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本站概不负责。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我要投稿】【投稿帮助
相关内容
吉林省公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规程(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55号)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爆破安全规程 GB 6722-86(二)
>>> 热点规范
·重庆市城乡规划绿地与隔离带规划导则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合肥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武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10给排水施工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4隧道盾构掘进
>>> 推荐规范
·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对大中型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
·上海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规定
·香港的交通影响评价(TIA)的准则和要求
·法国道路交通管理规则
·日本道路交通法
·意大利交通法
·丹麦交通法
>>> 交通图库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6)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5)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4)

一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3)
>>> 博客交通
·区域停车诱导系统解决方案
·哈尔滨市举办2009年大冬会交通规划探讨
·DynaCHINA动态网络交通分析与实时路况预测软件介
·中国射频识别(RFID)技术政策白皮书
·伦敦市道路拥挤收费政策解析
·香港地铁屏蔽门系统考察研究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投融资模式及创新思路
·加拿大留学申请程序
·国家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一五”规划
·美国地方政府的规划实践(1)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