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工搅拌:应先将粉料和氟硅酸钠混合,过筛后,加入细骨料、粗骨料,干拌均匀,最后加入水玻璃湿拌不宜少于3次,直至均匀。
第5.3.4条 拌好的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水玻璃混凝土内严禁加入任何物料,并必须在初凝前用完。
第四节 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铺砌块材
第5.4.1条 施工前应将块材和基层表面清理干净。
第5.4.2条 施工时,块材的结合层厚度和灰缝宽度,应符合表5.4.2的规定。
结合层厚度和灰缝宽度 表 5.4.2
块材种类结合层厚度(mm)灰缝宽度(mm)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标形耐酸砖、缸砖、铸石板5~76~83~54~6平板形耐酸砖、耐酸陶板5~76~82~54~6花岗石及其它条石块材 10~15 8~12
第5.4.3条 当铺砌砖、板时,应采用揉挤法;铺砌花岗石及其它条石块材时,应采用座浆填缝法。
第5.4.4条 当立面铺砌块材时,应防止变形。在水玻璃胶泥或水玻璃砂浆终凝前,一次铺砌的高度应以不变形为限,待凝固后再继续施工。当平面铺砌块材时,应防止滑动。
第5.4.5条 水玻璃类材料在不同养护温度下的养护期,应符合表5.4.5的规定。
水玻璃类材料的养护期 表 5.4.5
养护温度(℃)养护时间(昼夜)养护温度(℃)养护时间(昼夜)10~20≥1231~35≥321~30≥6
第5.4.6条 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养护后,应采用浓度为20%~25%盐酸或30%~40%硫酸作表面酸化处理,酸化处理至无白色结晶钠盐析出为止。酸化处理次数不宜少于3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应少于8h,每次处理前应清除表面的白色析出物。
第五节 水玻璃混凝土的施工
第5.5.1条 模板应支撑牢固,拼缝严密,表面平整,并应涂矿物油脱模剂。
第5.5.2条 水玻璃混凝土内的预埋铁件必须除锈,并应涂刷环氧树脂漆或过氯乙烯漆等防腐蚀涂料。
第5.5.3条 水玻璃混凝土的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玻璃混凝土应在初凝前振捣密实。
二、当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时,每层灌筑厚度不宜大于200mm,插点间距不应大于作用半径的1.5倍,振动器应缓慢拔出,不得留有孔洞。
当采用平板振动器和人工捣实时,每层灌筑厚度不应大于100mm。当灌筑厚度大于上述规定时,应分层连续灌筑。分层灌筑时,上一层应在下一层初凝以前完成。当超过初凝时间应待下一层凝固后,按施工缝的施工方法处理。耐酸贮槽的灌筑必须一次完成,严禁留设施工缝。
三、最上层捣实后,表面应在初凝前压实抹平。
四、灌筑地面时,应随时控制平整度和坡度;平整度应采用2m直尺检查,其允许空隙不应大于4mm;其坡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2.5条第三款的规定。
第5.5.4条 当需留施工缝时在继续灌筑前应将该处打毛清理干净,薄涂一层水玻璃稀胶泥稍干后再继续灌筑。地面施工缝应留成斜槎。
第5.5.5条 水玻璃混凝土在不同环境温度下的拆模时间,应符合表5.5.5的规定。
水玻璃混凝土的拆模时间 表 5.5.5
环境温度(℃)拆模时间(昼夜)环境温度(℃)拆模时间(昼夜)10~15≥521~30≥216~20≥331~35≥1
第5.5.6条 承重模板的拆除,应在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方可进行。拆模后不得有蜂窝、麻面、裂纹等缺陷。当有上述缺陷时,应将该处的混凝土凿去,清理干净,薄涂一层水玻璃稀胶泥,待稍干后用水玻璃胶泥或水玻璃砂浆进行修补。
第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