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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2-81(1)

更新时间:2007-12-17 16:49:04  来源:tranbbs  作者:佚名  人气:  [ 投稿 ] [投稿帮助
  玻璃湿拌,直至均匀。配制改性水玻璃混凝土时,若加入糠醇单体或多烃醚化三聚氰胺外加剂时,可将水玻璃与外加剂一起加入,湿拌直至均匀;当加入木质素磺酸钙及水溶性环氧树脂外加剂时,应先计算出调整水玻璃密度所需总加水量,将木质素磺酸钙溶解后再与水溶性环氧树脂及水玻璃加入搅拌机内湿拌直至均匀。

  二、人工搅拌:应先将粉料和氟硅酸钠混合,过筛后,加入细骨料、粗骨料,干拌均匀,最后加入水玻璃湿拌不宜少于3次,直至均匀。

  第5.3.4条 拌好的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水玻璃混凝土内严禁加入任何物料,并必须在初凝前用完。

  第四节 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铺砌块材

  第5.4.1条 施工前应将块材和基层表面清理干净。

  第5.4.2条 施工时,块材的结合层厚度和灰缝宽度,应符合表5.4.2的规定。

  结合层厚度和灰缝宽度                                          表 5.4.2
块材种类结合层厚度(mm)灰缝宽度(mm)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标形耐酸砖、缸砖、铸石板5~76~83~54~6平板形耐酸砖、耐酸陶板5~76~82~54~6花岗石及其它条石块材 10~15 8~12
  第5.4.3条 当铺砌砖、板时,应采用揉挤法;铺砌花岗石及其它条石块材时,应采用座浆填缝法。

  第5.4.4条 当立面铺砌块材时,应防止变形。在水玻璃胶泥或水玻璃砂浆终凝前,一次铺砌的高度应以不变形为限,待凝固后再继续施工。当平面铺砌块材时,应防止滑动。

  第5.4.5条 水玻璃类材料在不同养护温度下的养护期,应符合表5.4.5的规定。

  水玻璃类材料的养护期                                           表 5.4.5
养护温度(℃)养护时间(昼夜)养护温度(℃)养护时间(昼夜)10~20≥1231~35≥321~30≥6  

  第5.4.6条 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养护后,应采用浓度为20%~25%盐酸或30%~40%硫酸作表面酸化处理,酸化处理至无白色结晶钠盐析出为止。酸化处理次数不宜少于3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应少于8h,每次处理前应清除表面的白色析出物。

  第五节 水玻璃混凝土的施工

  第5.5.1条 模板应支撑牢固,拼缝严密,表面平整,并应涂矿物油脱模剂。

  第5.5.2条 水玻璃混凝土内的预埋铁件必须除锈,并应涂刷环氧树脂漆或过氯乙烯漆等防腐蚀涂料。

  第5.5.3条 水玻璃混凝土的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玻璃混凝土应在初凝前振捣密实。

  二、当采用插入式振动器时,每层灌筑厚度不宜大于200mm,插点间距不应大于作用半径的1.5倍,振动器应缓慢拔出,不得留有孔洞。
           当采用平板振动器和人工捣实时,每层灌筑厚度不应大于100mm。当灌筑厚度大于上述规定时,应分层连续灌筑。分层灌筑时,上一层应在下一层初凝以前完成。当超过初凝时间应待下一层凝固后,按施工缝的施工方法处理。耐酸贮槽的灌筑必须一次完成,严禁留设施工缝。

  三、最上层捣实后,表面应在初凝前压实抹平。

  四、灌筑地面时,应随时控制平整度和坡度;平整度应采用2m直尺检查,其允许空隙不应大于4mm;其坡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2.5条第三款的规定。

  第5.5.4条 当需留施工缝时在继续灌筑前应将该处打毛清理干净,薄涂一层水玻璃稀胶泥稍干后再继续灌筑。地面施工缝应留成斜槎。

  第5.5.5条 水玻璃混凝土在不同环境温度下的拆模时间,应符合表5.5.5的规定。

  水玻璃混凝土的拆模时间                                          表 5.5.5
环境温度(℃)拆模时间(昼夜)环境温度(℃)拆模时间(昼夜)10~15≥521~30≥216~20≥331~35≥1
  第5.5.6条 承重模板的拆除,应在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方可进行。拆模后不得有蜂窝、麻面、裂纹等缺陷。当有上述缺陷时,应将该处的混凝土凿去,清理干净,薄涂一层水玻璃稀胶泥,待稍干后用水玻璃胶泥或水玻璃砂浆进行修补。

  第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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