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一月版本
1.引言
1.1政策目标
1.1.1新的运输策略《迈步前进:香港长远运输策略》支持当局的施政方针,就是要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提供及维持安全、可靠及高效率的交通运输系统,使香港今后得以持续发展。这个策略的目标可概述
如下:
更妥善结合运输与土地用途规划;
更充分运用铁路;
更完善的公共交通服务及设施;
更广泛运用新科技来管理交通;及
更环保的运输基础设施及活动。
1.1.2上述运输策略所有涉及土地用途规划的目标及措施,均已纳入《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有关章节内,以确保其在规划过程中会获得充分考虑。这些目标及措施的详细内容见附录1。
1.2与《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及《运输规划及设计手册》其他各章的关系
1.2.1一般而言,道路、铁路、交通总站、车厂、油站等内部运输设施,均有可能损害环境。在规划阶段,运输与环境的相互影响成为运输计划评估的考虑因素之一。因此,有关方面应就这些计划的环保事宜谘询环境保护署,并应尽可能遵守第九章「环境」中有关内部交通设施的环保指引。至于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指定工程项目,则应遵守法定的环境影响评估程序。
1.2.2本章没有包括技术细节,但如有需要,也可参阅由运输署拟备的《运输规划及设计手册》。附录2表列了手册内宜参阅的章节。
2.铁路设施
2.1一般目标
2.1.1铁路将会发展为客运公共运输网络的骨干。现有及已规划的铁路走廊沿线面临越来越多发展压力,要容纳不断增加的人口及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在「铁路发展策略2000」内,已阐述香港至二零一六年的铁路发展方案。
2.1.2原则上,在规划新发展区及大型的人口及就业中心时,须充分考虑如何尽量利用现有及拟议的铁路路线及车站。就辟设通道作出规划时,亦须留意这点,以便配合现有的铁路系统,并妥善地融合以道路为本及以铁路为本的运输系统。
2.2铁路系统的类别
2.2.1现时共有5个不同的铁路系统为本港各区提供服务∶
山顶缆车
香港电车
九广铁路
地下铁路
西北铁路(屯门-元朗轻铁系统)
2.2.2述铁路系统大致上可分为轻便及重型两类,但在研究市区内的铁路时,有时很难作出区别。一般来说,地下铁路及九广铁路均可列为重型铁路系统,而西北铁路及香港电车则属轻便铁路系统。轻便铁路系统的列车较短,停站多,载客量宜较少。另一方面,重型铁路系统则适合作为载客量大许多的运输系
统。
2.3铁路系统的标准
2.3.1各铁路系统的技术规定均有不同,根据本身的运作特性厘定。
2.3.2路轨的阔度、弧度及坡度、总站/车站及车厂的面积及设计,均须根据特别可行性研究的结果来厘定,这些研究须获运输署、路政署及有关的委员会批准。
2.4决定位置的因素
2.4.1在规划新铁路或铁路专用范围时,应考虑融合铁路计划与土地用途规划。铁路计划可令地区的发展机会增加或减少。有关方面应考虑主要的规划指标,例如人口及就业中心的分布情况,以确保铁路系统可为其提供最理想的服务。为了增强铁路服务的可行性,应尽可能利用铁路车站、车厂及公共运输交汇处周围的发展机会,同时又不影响在规划上的其他考虑因素,例如基础设施及环境问题。
2.4.2铁路车站/公共交通交汇处的所在位置,市民应可徒步不超过500米往返居住、工作、购物、商业、文娱地点及其他人多出入的活动中心,并应设有妥为规划的行人通道系统以加强联系。在步行路程较长及路程达1000米的情况下,应考虑在规划阶段尽早提供辅助设施,例如自动行人道,协助行人往返总站/公共交通交汇处及其他发展。这有助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服务,以及纾缓对私家车的倚赖,改善道路挤塞的情况。
2.4.3在规划新铁路或铁路专用范围时,亦应考虑尽量减低有关计划对易受噪音影响的地方可能引起的影响。一般的考虑因素包括铁路路线与易受噪音影响的地方之间留有适当分隔距离、提供屏障及吸音装置,以及在车厂加设上盖。地下铁路及地面铁路在规划路线及车站时须考虑的因素颇为不同。地下铁路须关注的噪音及视觉问题较地面铁路为少。另一方面,地下铁路在规划土地用途时应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