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1条 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应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记录进行.
第7.4.2条 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应采取日检查或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应检查下列内容:
1.检查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2.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窝工人数,窝工机械台班数及其原因分析.
4.进度偏差情况.
5.进度管理情况.
6.影响进度和特殊原因及分析.
第7.4.3条 实施检查后,应向企业提供月度施工进度报告,月度施工进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进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描述.
2.实际施工进度图.
3.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及工程款收支情况.
4.进度偏差的状况和导致偏差的原因分析.
5.解决问题的措施.
6.计划调整意见.
第7.4.4条 施工进度计划在实施中的调整必须依据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结果进行.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内容.
2.工程量.
3.起止时间.
4.持续时间.
5.工作关系.
6.资源供应.
第7.4.5条 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应采用科学的调整方法,并应编制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
第7.4.6条 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进行施工进度控制总结.总结时应依据下列资料: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实际记录.
3.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结果.
4.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资料.
第7.4.7条 施工进度控制总结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合同工期目标及计划工期目标完成情况.
2.施工进度控制经验.
3.施工进度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4.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方法的应用情况.
5.施工进度控制的改进意见.
第8章 项目质量控制
8.1 一般规定
第8.1.1条 项目质量控制应按2000版GB/T19000族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
第8.1.2条 项目质量控制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8.1.3条 项目质量控制应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发包人的要求.
第8.1.4条 项目质时控制因素应包括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
第8.1.5条 项目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换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检验定为不合格和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第8.1.6条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
第8.1.7条 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认可.[Page]
第8.1.8条 承包人应对项目质量和质量保修工作向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的质量应由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工程负责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8.1.9条 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第8.1.10条 质量控制应按下列程序实施:
1.确定项目质量目标.
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3.实施项目质量计划:
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3)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8.2 质量计划
第8.2.1条 质量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2.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
3.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
第8.2.2条 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编制依据
2.项目概况
3.质量目标
4.组织机构
5.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6.必要的质量控制手估,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等.
7.确定关健工序和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
8.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9.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第8.2.3条 质量计划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应按规定保存控制记录.
2.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顺,分清责任,进行整改.
第8.2.4条 质量计划的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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