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使用塑料类制品作装修材料(塑料壁纸除外)。
第3.3.2条 管道穿越防火墙、楼板及设有防火门的隔墙时,应用非燃材料将管道周围的空隙紧密填塞。
第3.3.3条 通过防火墙或设有防火门的隔墙下的地沟,应将防火墙或隔墙伸至地沟底板。当风道通过防火墙或设有甲级防火门的隔墙时,应采取阻火措施。
第3.3.4条 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的表面装饰层不应采用可燃材料。
第四节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第3.4.1条 防火门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甲级应为1.2h;乙级应为0.9h;丙级应为0.6h。
第3.4.2条 钢筋混凝土的防护密闭门或密闭门可代替防火门。
第3.4.3条 防火门宜为平开门,并在关闭后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用于疏散楼梯间或主要通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单向弹簧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第3.4.4条 当人防工程中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门有困难时,可采用水幕保护的防火卷帘代替。
第四章 安全疏散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4.1.1条 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两个。并宜有一个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与相邻防火分区连通的防火门可作为第二个安全出口。竖井爬梯出口不得作为安全出口[Page]
二、电影院、礼堂、商场、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 应有两
个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三、人防工程的使用面积不超过50m2,且经常停留在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地上
的安全出口。
四、坑道、地道工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第4.1.2条 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位
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第4.1.3条 安全出口门,楼梯和疏散走道的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净宽计算。每樘门的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安全出口门、楼梯、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安全出口门、楼梯、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 表4.1.3
第4.1.4条 设固定座位的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内走道的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6m计算。边走道净宽不宜小于0.8m。其他走道净宽不宜小于1.0m。
观众厅的座位布置,横走道之间的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每排座位不宜超过22个。当前后排座位的排距不小于0.9m时,可增至44个。只一侧有纵走道时,其座位数应减半。
第4.1.5条 疏散走道应减少曲折并能向两个方向疏散,疏散走道内不宜设置门槛、阶梯和突出物
等;电影院、礼堂观众厅疏散出口的门应向外开。靠近门口1.4m以内,不应设踏步。
第二节 疏散楼梯间、楼梯
第4.2.1条 人防工程当使用层超过二层或使用层与室外地坪高度差超过10m的下列工程,应设防烟楼梯间:
一、电影院、礼堂;
二、使用面积超过500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