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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条文说明-3

更新时间:2007-12-17 18:27:08  来源:tranbbs  作者:佚名  人气:  [ 投稿 ] [投稿帮助
  规划在方案编制过程中不断彼此配合互相校核,才能使整个居住区的规划方案更切实际逐趋完善。

良好的竖向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建立在对现状水系周密的调查研究基础之上。一般在山区或丘陵地带,必须根据居住区所在地域的地面排水系统,确定居住区内规划排水体系,以确保建设地区地面水的排除及安全排洪。

正文表9.0.1中适用坡度是参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手册编制的,下限值为满足排水要求的最小坡度。

对于广场及场地的竖向设计坡度,往往因使用功能不同或地面材料不同而分别采用适宜的控制值。当广场兼作停车场时,停车区内的坡度不宜过大,以防溜车。据测试,小汽车在不拉手闸的情况下发生溜滑的临界坡度为0.5%。

9.0.3 当居住区内的地面坡度超过8%时,地面水对地表土壤及植被的冲刷就严重加剧,行人上下步行也产生困难,就必须整理地形,以台阶式来缓解上述矛盾。无论是坡地式还是台阶式,建筑物的布局及设计、道路和管线的设计都应作好相应的工程处理。

9.0.4 居住区内地面水的排除一般要求采用暗沟(管)的方式,主要出于下列考虑:

一、省地——可充分利用道路及某些场地的地下空间;

二、卫生——雨水、污水用管道或暗沟,可减轻对环境的污染,有利控制蚊蝇挛生;

只有在因地形及地质条件不良的地区,才可考虑明沟排水方式。

10 管线综合

10.0. 1 本条规定了居住区必须统一规划安排四种(无集中供热居住区)至五种(集中供热居住区)基本的工程管线,因为工程管线的埋设都有各自的技术要求,如在规划阶段不留出位置,今后再要增设困难是很大的,即使可以增设,也会影响整个管线系统的合理布局,并增加不必要的投资。在居住区的道路和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确定时,都已考虑了这几种基本管线的敷设要求。

在某些地区由于当前的经济条件及生活水平、外部市政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制约,近期建设中可暂考虑雨污合流排放、分散供热或电力线架空等,但在管线综合中仍要分别把相应的管线及设施一并考虑在内,并预留其埋设位置,以便为今后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在有条件的地区,还应敷设或预留燃气、通讯等管线甚至热水管、智能化线路等埋设位置。

10.0.2 管线综合是居住区规划设计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管线综合的目的就是在符合各种管线的技术规范前提下,统筹安排好各自的合理空间,解决诸管线之间或与建筑物、道路和绿化之间的矛盾,使之各得其所,并为各管线的设计、施工及管理提供良好条件。

居住区的管线布局,凡属压力管线均与城市干线网有密切关系,如城市给水管、电力管线、燃气管、暖气管等,管线要与城市干管相衔接;凡重力自流的管线与地区排水方向及城市雨污水干管相关。在进行管线综合时,应与周围的城市市政条件及本区的竖向规划设计互相配合,多加校验,才能使管线综合方案切合实际。

管线的合理间距是根据施工、检修、防压、避免相互干扰及管道表井、检查井大小等因素而决定的。我们综合了有关规划和设计部门编制的管线综合资料,并参考了几个城市的城市规划管理文件,制定了条文中的四个关于管线间距的最小净距表。在不利的地形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地区,亦可用稍宽一些的间距。

正文表10.0.2-1、10.0.2-2中的栏目,除注明者外,水平净距均指外壁的净距,垂直净距指下面管线的外顶与上面管线的基础底或外壁之间的净距,表中数字在采取充分措施(如结构措施)之后可以减小。具体规定可参见各专业规范说明。

管线埋深和交叉时的相互垂直净距,一般要考虑下列因素:

1.保证管线受到荷载而不受损伤;

2.保证管体不冻坏或管内液体不冻凝;

3.便于与城市干线连接;

4.符合有关的技术规范的坡度要求;

5.符合竖向规划要求;

6.有利避让需保留的地下管线及人防通道;

7.符合管线交叉时垂直净距的技术要求。

正文条文中关于管线的埋设要求还出于下列考虑:

1.电力电缆与电信管、缆宜远离,为的是减小电力、尤其是高中压电力对电信的干扰,一般将电力电缆布置在道路的东侧或南侧,电信管、缆在道路的西侧或北侧。这样既可简化管线综合方案,又能减少管线交叉时的相互冲突。

2.地下管线一般应避免横贯或斜穿公共绿地,以避免限制绿地种植和建筑小品的布置。某些管线的埋设还会影响绿化效果,如暖气管会烤死树木,而树根的生长又往往会使有些管线的管壁破裂。如确因规划需要管线必须穿越时,要注意尽量从绿地边缘通过,不要破坏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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