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8 盲人过街声响提示装置
盲人过街声响提示装置应能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的绿灯时间内发出过街提示声音,声音基本波形为正弦波,音响频率为700Hz±50Hz,持续时间0.2s,周期为1s,白天声压级应不超过65dB(A计权),夜间声压级应不超过45dB(A计权)。”
十一、6.25后增加新条文:
“6.26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的闪烁频率
用数字存储示波器或频率计测量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的闪烁频率和亮暗时间比,应符合5.27的要求。
6.27 盲人过街声响提示装置
用数字存储示波器、频谱分析仪、声级计测量盲人过街声响提示装置的波形、音响频率、周期,声压级,应符合5.28要求。”
十二、附录A中“……外形和尺寸见图A.1~图A.5,……”修改为“……外形和尺寸见图A.1~图A.7,……”。增加图A.6左转非机动车信号灯图案、图A.7掉头指示信号图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