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城市总体布局
4.4.1 城市结构
城市结构包括城市的人口结构、社区结构、产业结构、用地结构、路网结构等等,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4.4.2 城市布局
城市布局指城市物质环境的空间安排,如城市功能分区、各区与自然环境(山、河湖、绿化系统)的关系,以及主要交通枢纽、道路网络与城市用地的关系等。
4.4.4 城市功能分区
城市功能分区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城市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使各功能区既保持相互联系,又避免相互干扰。60年代以来,城市功能分区的理论和实践有了新发展,如英国1970年开始建造的米尔顿·凯恩斯新城,不设置过分集中的工业区,而形成包括工厂、行政、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等布置在居住地段附近的综合居住区,力求做到就业与居住就地平衡。1977年在秘鲁签署的《马丘比丘宪章》,强调要努力创造综合的、多功能的环境,主张不要过分追求严格的功能分区。
4.4.9 中心商务区
中心商务区(CBD)的概念是本世纪20年代由美国人伯吉斯提出的,其含义是:CBD包括有百货公司和其它商店、办公机构、娱乐场所、公共建筑等设施的城市的核心部份。近年来随着世界产业结构的发展而越来越成为城市综合性经济活动的中枢,如美国纽约的华尔街地区、我国上海的外滩与规划建设中的浦东新区陆家嘴地区,其功能主要转化为:城市中的商务谈判场所、金融、贸易、住处展览、会议、经营管理、旅游、公寓、商业、文化、康乐等,并配以现代化的通信网络与交通设施。
4.6 城市道路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