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在1938年制定《绿带法》,用法律形式保护伦敦和附近各郡城市周围的大片地区,以限制城市用地的蔓延。
设有一定宽度的绿带,具有防止城市蔓延,保留城市未来发展用地,提供城市居民游憩环境,以及保护城市生态平衡等多种功能。
4.13.6 专用绿地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90)的条文说明,专用绿地不列入城市用地分类中的绿地类,而从属于各类用地之中。如工厂内的绿地从属于工业用地,大学校园内的绿地从属于高等院校用地等等。
4.14 城市环境保护
4.12.2 城市生态平衡
城市生态系统由4个部分构成:1.非生物的物质和能量,包括阳光、温度、空气、水分和矿物等;2.生产者,主要指绿色植物,能通过光合作用将无机物变为有机养料,将光能转变成储存于有机养料中的化学能;3.消费者,包括人和各种动物;4.分解者,主要指细菌等微生物。城市生态平衡系指城市范围内生态系统中的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之间的关系所保持的相对稳定状态。
4.15 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
4.15.1 历史文化名城
至1994年,我国经国务院批准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共99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其中第一批最早列入保护名单的,有北京、苏州、杭州、广州、遵义、延安等24个城市;列入第二批保护名单的,有上海、武汉、天津、哈尔滨等38个城市;列入第三批保护名单的,有乐山、衢州等37个城市。目前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分为国家级与省级二级,评为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城,必须首先是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4.15.4 历史地段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