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将原标准分为多个部分,按系列发布。本标准是第1部分。GB/T 10001的结构如下:
GB/T 10001.1—2000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制定中)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T 10001.l部分代替GB 10001—1994,对原标准作了以下改动:
——将16个旅游娱乐符号纳入将制定的第2部分:洗衣、干衣、烫衣、舞厅、卡拉“OK”、桑拿浴、按摩、游泳、棋牌、乒乓球、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壁球、网球、健身。
注:在GB/T 10001.2未发布之前,GB 10001—1994的这16个符号仍然有效。
——新增加了12个图形符号:租赁车、有轨电车、直升机、地铁、停车场、公园、剧院、商场、医疗点、贵宾、禁止吸烟、禁止通过。
——删去1个图形符号:急救。
——对6个图形符号做了修改:火车、上楼楼梯、下楼楼梯、饮用水、保持安静、允许吸烟。
——将3个图形符号添加了颜色:紧急出口、火情警报设施、灭火器。
——将6个图形符号的正方形边框改为角标:停车场、方向、紧急出口、医疗点、火情警报设施、灭火器。
本标准从2000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安全技术中心、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亮、白殿一、陈元桥、何力、刘家伟、黄银霞。
原标准于1988年首次发布,1994年修订时将GB 3818—1983《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GB 10001—1988《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合并,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1 范围
GB/T10001.1工规定了通用的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10001.1适用于公共场所、服务设施及运输工具等,也适用于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载体。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93--1982安全色
GB13495-1992消防安全标志(neq ISO6309:1987)
GB/T15566-1995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3 图形符号
通用符号见表1。
4 颜色
4.1 图形符号所使用的颜色应遵守GB2893的规定。没有"警告"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