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条 保养场设施可按下述经验数确定,即每百辆标准车需九个保修工位,其中车身二个、机电七个;每百辆电车(标准车)需十一个工位,其中车身四个,机电七个。
第4.3.5条 办公楼的规划用地宜占办公室及生活性建筑用地13%。办公楼的各项设计参照有关建筑标准执行。保养场的生活性建筑包括食堂(兼作全场会议礼堂)、单身职工宿舍、婴幼室、保健站、教育用房、会议和文艺活动用房、浴室、厕所。其规划用地宜为35 m²/每标准车。
第4.3.6条 保养场应在场前区按合理关系和相互联系有机而紧凑地布置各项生活性建筑。各项建筑的用地可参照有关设计规范和各场的具体情况确定,确定的原则是:
a. 食堂应有宽敞的工作间(包括贮藏室)宜与全场性会议室通用;
b. 单身职工宿舍每位建筑面积应不小于6 m²(严寒地区应不小于6.5 m²),每人使用面积应不小于4 m²,每个房间不超过6人;
c. 婴幼室除保证有宽敞的教室和午休卧室外,同时应有幼儿进行文体活动的场院,雨雪天用室内活动场地,以及舒适的哺乳室;
d. 保健站应据场的规模设置一定床位的观察病房;
e. 应有光线充足的专用教室和包括图书室、阅览室在内的文娱俱乐部;
f. 应有包括更衣室在内的沐浴室,其设计按有关卫生规范执行;
g. 应按有关卫生规范配备厕所,男女厕所的面积应据男女职工的具体比例确定。
保养场应确保绿化用地,搞好厂房,办公楼周围的植树种花,搞好生活区的绿化,有条件宜配以喷水池或庭园式花园。
第四节 油 库
第4.4.1条 油库应选在场地安全的地方,应按GBJ67-84《汽车库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建设。
第4.4.2条 油库包括库(办公室)、地上油罐和加油站三部分。油库一下油罐的储油能力,一般为全日车辆用油总量的3-4倍。
第4.4.3条 加油站应有站房和自动计量油泵供管理人员值班休息和给车辆加油,其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0m²。加油站的构造材料必须采用以铁物撞击不发生火花的可靠防火材料。加油站的自动计量油泵上方应有罩棚,棚的下沿距地面净高应不小于3.3 m。
第五节 出租汽车保养场
第4.5.1条 出租汽车保养场的选址与建场设计等各项内容可按本章1-4节的各项内容实施。在进行出租汽车保养场设计时宜突出它的特点,允许在这方面有特殊合理的要求。
第4.5.2条 出租汽车保养场的规模按其保养车辆的能力可分为大、中、小型三类。保养车辆能力在500辆以上的为大型场,在200-500辆时为中型场,在200辆以下为小型场。
第4.5.3条 出租汽车保养场的规划用地按60 m²/每车乘以用地系数Ky值计算,一般大型场的Ky值取1,中型场的Ky值取1.1-1.2,小型场的Ky值取1.5。
第六节 保养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