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统一驼峰信号设计标准,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0.2本规范适用于大能力驼峰,中能力驼峰及小能力驼峰信号工程设计。
日解体能力4000辆以上或调车线在30条以上的驼峰为大能力驼峰;
日解体能力2000-4000辆或调车线19-29条的驼峰为中能力驼峰;
日解体能力2000辆以下或调车线5-16条的驼峰为小能力驼峰。
1.0.3驼峰信号的控制主要应包括:
1.驼峰进路控制(含驼峰推送进路控制、驼峰调车进路控制和驼峰钩车溜放进控 制)
2.驼峰速度控制(含驼峰推峰机车信号及遥控和驼峰钩车溜放速度控制)
1.0.4驼峰信号的主要基础设备应包括:
地面固定信号,轨道电路,转辙机,车辆减速器,测试雷达,测长测重装置, 车轮传感器,及限界检查器等。
1.0.5大能力驼峰应设驼峰进路自动控制及驼峰速度自动控制。
1.0.6中能力驼峰应设驼峰进路自动控制及驼峰钩车溜放速度自动或半自动控制、驼峰推峰机车信号或驼峰推峰机车速度控制。
1.0.7小能力驼峰应设驼峰进路自动控制、驼峰推峰机车信号。
1.0.8峰顶没有多条推送线或两个峰顶的驼峰,作业方式宜为“双推单溜”,必要时 可以设计成“双推双溜”。“多推双溜”作业时,溜放进路上交叉渡线道岔应 锁在可隔开两半场的位置。
1.0.9驼峰信号楼的位置及 数量应方便作业人员了望和操作,室内设备应集中设置。
1.0.10驼峰信号电路设计,必须满足发生故障时导向安全。
1.0.11驼峰信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设 定。
驼峰信号基础设备
3.1驼峰地面固定信号
3.1.1驼峰地面固定信号应包括驼峰信号机、驼峰辅助信号机、驼峰复示信号机、驼 峰调车信号机及调车路线表示器。
3.1.2驼峰调车场必须装设驼峰信号机,驼峰信号机应设在驼峰峰顶平坡与加速坡变 点左侧,每个峰顶设架。
3.1.3当调车场与到达场纵列布置时,到达场的到发线上应装设驼峰辅助信号机,驼 峰辅助信号机可兼做出站点或发车进路信号机。
3.1.4驼峰信号机或辅助信号机显示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或了望困难时,应装设驼峰复 示信号机。
3.1.5驼峰调车场应按调车作业需要装设驼峰线速调车信号机。
3.1.6驼峰调车场峰下钩车溜放区应装设驼峰线速调车信号机。
3.1.7驼峰调车场调车线始端可装设驼峰调车线路表示器。
3.1.8驼峰地面固定信号机均应装设在车列运行方向的线路左侧,不得已装在右侧时 须经铁路局批准。
3.1.9驼峰地面固定信号机显示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1.驼峰信号机、驼峰辅助信号机,不得少于4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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