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5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报警或报警并停机
(1) 余氯超上限或超下限;
(2)消毒设备发生故障;
(3)消毒剂浓a度低于限定值;
(4)氯气泄漏;
(5)各种阀门故障;
(6)其他故障。
3.2.3.6按一定的频度采集并累计记录各项参数,当设备工作异常时加大数据采集和记录密度。累计记录制取消毒剂原料用量、消毒剂用量、机组开停和运行时间。
3.3终级处理单元
3.3.1本标准只介绍常规过滤监控。若采用反渗透、电渗析等其他工艺时,可斟情比照本单元标准执行。
3.3.2水质:进、出厂浑浊度及pH值。当有其他处理项目(如除Fe、除Mn、除F等)时,应相应检测其进出水处理项目指标。
3.3.3运行:各滤池运行状态,包括滤池水位、滤头堵塞值(酌情采用)、阀门的开关状态。
3.3.4反冲设备运行状态:包括反冲洗水泵、风机、压缩机等设备的运行状态。
3.3.5控制:反冲洗泵、鼓风设备及其真空泵的开停, 移动罩的走行及滤池强制反冲洗等。控制功能标准主要是以实现滤池的恒水位、恒滤速过滤和自动反冲洗来认定。
3.3.6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报警或报警并停机
3.3.6.1滤后水浑浊度或其他处理项目超标;
3.3.6.2滤池超水位运行;
3.3.6.3反冲时间过长;
3.3.6.4反冲设备、鼓风设备故障;
3.3.6.5真空泵故障;
3.3.6.6移动罩故障;
3.3.6.7其他故障。
3.3.7按一定的频度采集并累计记录各项参数,设备工作异常时加大数据采集和记录密度。累计记录设备运行时间、反冲设备反冲时间和反冲水量。
3.4送水单元
3.4.1水源:清水池水位。
3.4.2出厂水质:浑浊度、余氯、pH值或其他应处理水质指标。
3.4.3电源:三相电压及电流、总电量等参数。
3.4.4电动机:各单机组的工作三相电压及电流、温升、单机用电量。
3.4.5水泵:工作吸扬程及水泵工作流量等参数。
3.4.6配水:水塔或山上水槽水位。
3.4.7控制
3.4.7.1扬水机组的开停;
3.4.7.2扬水机组的优化组合运行;
3.4.7.3电源及控制框切换;
3.4.7.4真空泵、排水泵开停;
3.4.7.5各阀门开闭。
3.4.8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报警或报警并停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