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根据道路性质提出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低于40%,是因为园林景观路对绿化要求高,需要用绿化来装饰街景,故此需要较多的绿地。此外,本规范考虑我国道路用地的实际情况,根据道路的红线宽度分档制定相应的绿地率,便于应用。大于50m宽度的道路一般为大城市的主干路,其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一,是因为主干路车流量大,交通污染严重,需要用绿化加以防护,因此需要较多的绿地;其二,主干路路幅较宽,有可能安排较多的绿化用地。小于40m宽度的道路,其性质、断面形式多样,绿地率的下限是20%,可以满足交通用地的需要与保证道路有基本的绿化用地。
3.2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3.2.1 道路绿地布局
3.2.1.1 在道路绿带中,分车绿带所起的隔离防护和美化作用突出,分车带上种植乔木,可以配合行道树,更好地为非机动车道遮荫。1·5m宽的绿带是种植和养护乔木的最小宽度,故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的宽度不得小于1.5m。在2.5m宽度以上的分车绿带上进行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的复层混交,可以提高隔离防护作用。主干路交通污染严重,宜采用复层混交的绿化形式,所以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 2.5m。此外,考虑公共交通开辟港湾式停靠站也应有较宽的分车带。 行道树种植和养护管理所需用地的最小宽度为1.5m,因此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3.2.1.2 主、次干路交通流量大,行人穿越不安全;噪声、废气和尘埃污染严重,不利于身心健康,故不应在主、次干路的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上布置开放式绿地。
3.2.1.3 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是指街旁游园、宅旁绿地、公共建筑前绿地、防护绿地等。路侧绿带与其他绿地结合,能加强道路绿化效果和绿化景观。
3.2.1.5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主要是指如下两个方面:其一,在北方城市的东西向道路的南北两侧光照、温度、风速等条件差异较大,北侧的绿地条件较好;其二,濒临江、河、湖、海的道路,靠近水边一侧有较好的景观条件。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可以有利于植物生长,更好地发挥绿化景观效果及游憩功能。
3。2.2 道路绿化景观规划
3.2.2.2 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体现一个城市的绿化风貌与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是道路绿化的重点,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主体,贯穿于整个城市。因此,应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对园林景观路和主干路的绿化进行整体的景观特色规划。 园林景观路的绿化用地较多,具有较好的绿化条件,应选择观赏价值高的植物,合理配置,以反映城市的绿化特点与绿化水平。主干路贯穿于整个城市,其绿化既应有一个长期稳定的绿化效果,·又应形成一种整体的景观基调。主干路绿地率较高,绿带较多,植物配置要考虑空间层次,色彩搭配,体现城市道路绿化特色。
3.2.2.2 同一条道路的绿化具有一个统一的景观风格,可使道路全程绿化在整体上保持统一协调,提高道路绿化的艺术水平。道路全程较长,分布有多个路段,各路段的绿化在保持整体景观统一的前提下,可在形式上有所变化,使其能够更好地结合各路段环境特点,景观上也得以丰富。
3.2.2.3 同一条路段上分布有多条绿带,各绿带的植物配置相互配合,使道路绿化有层次、有变化、景观丰富,也能较好地发挥绿化的隔离防护作用。
3.2.2.4 城市中绝大部分是建筑物、构筑物林立的人工环境,山、河、湖、海等自然环境在城市中是十分可贵的。城市道路毗邻自然环境,其绿化应不同于一般道路上的绿化,要结合自然环境,展示出自然风貌。
3.3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3.3.1 城市道路环境受到许多因素影响,不同地段的环境条件可能差异较大,选择的植物首先要适应栽植地的环境条件,使之能生长健壮,绿化效果稳定。其次,在满足首要条件的情况下,宜优先选用一些能够体现城市绿化风貌的树种,更好发挥道路绿化的美化作用。
3.3.2 落叶乔木在冬季可以减少对阳光的遮挡,提高地面温度,在北方寒冷地区可使地面冰雪尽快融化。
3.3.3 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是指行道树的落果不致砸伤树下行人和污染行人衣物。
4 道路绿带设计
4.1 分车绿带设计
4.1.1 分车绿带靠近机动车道,其绿化应形成良好的行车视野环境。分车绿带绿化形式简洁、树木整齐一致,使驾驶员容易辨别穿行道路的行人,可减少驾驶员视觉疲劳。相反,植物配置繁乱,变化过多,容易干扰驾驶员视线,尤其在雨天、雾天影响更大。分车带上种植的乔木,其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