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节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1的规定。
表5.3.2-1管节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偏差部位
允许偏差(mm)
周长
±0.5%周长,且≤10
管端椭圆度
0.5%D,且≤5
管端平整度
2管端平面倾斜
小于0.5%D,且≤4
注:D为管外径。2)管节对口拼装时,相邻管节的焊缝必须错开1/8周长以上。相邻管节的管径偏差应符合表5.3.2—2的规定。
表5.3.2-2相邻管径允许偏差管径(mm)相邻管节的管径偏差(mm)≤700≤2>700≤33)管节对口拼接时,相邻管节对口的板边高差应符合表5.3.2-3的规定。
表5.3.2-3相邻管节对口板边的允许偏差板厚δ(mm)相邻管节对口板边高差凸(一)δ≤10<1.010<δ≤20<2.0δ>20<δ/10,且≤35钢管桩焊接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7章有关规定外,还应注意下列事项:1)焊接前,应将焊缝上下30mm范围内的铁锈、油污、水气和杂物清除干净。2)将焊丝、焊条、焊剂焊前应烘干。3)焊接定位点和施焊应对称进行。露天焊接时,应考虑由于阳光照射所造成的桩身弯曲。4)钢管桩应采用多层焊,焊完每层焊缝后,应及时清除焊渣,并做外观检查,每层焊缝的接头应错开。5)管节拼接所用辅助工具(如夹具等)不应妨碍管节焊接时的自由伸缩。6)当气温低于-10℃时不宜焊接。7)焊缝处外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4的规定。
表5.3.2-4焊缝外观允许偏差缺陷名称允许偏差咬边深度不超过0.5mm,累计总长度不超过焊缝长度的10%超高3mm表面裂缝、未熔合、未焊透不允许弧坑、表面气孔、夹渣不允许6钢管桩成品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5的规定。
表5.3.2-5钢管桩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一)桩长偏差+3000桩纵轴线的弯曲矢高桩长的0.1%且≤307钢管桩防腐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8钢管桩应按不同的规格分别堆存,堆放形式和层数应安全可靠,避免产生纵向变形和局部压曲变形。长期堆存时,应采取防腐蚀等保护措施。9钢管桩在起吊、运输和堆存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由于碰撞、摩擦等原因造成涂层破损、管身变形和损伤。10钢管桩出厂应具备合格证明书。 5.4 沉 桩 5.4.1桩的连接1在一个墩、台桩基中,同一水平面内的桩接头数不得超过基桩总数的1/4,但采用法兰盘按等强度设计的接头,可不受此限制。2采用法兰接桩,应符合下列规定:1)法兰结合处,可加垫沥青纸等材料,如法兰有不密贴处,应用薄钢片塞紧。2)法兰螺栓应逐个拧紧,并加设弹簧垫圈或加焊,防止锤击时螺栓松动。3桩的连接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进行。5.4.2锤击沉桩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和预应力混凝土桩在锤击沉桩前桩身棍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2桩锤的选择应根据地质条件、桩形、土的密实程度、单桩轴向承载力及现有的施工条件等确定。3开始沉桩时,宜采用较低落距,桩锤、替打、送桩和桩宜保持在同一轴线上。在锤击过程中,应采用重锤低击。4锤击沉桩时,应采用与锤、桩相适应的、适当弹性和厚度的锤垫和桩垫,并在锤击过程中及时修理和更换,避免打坏桩。5锤击沉桩应考虑锤击振动对新浇筑混凝土的影响,当混凝土强度未达到5MPa,距新浇筑的混凝土30m范围内,不得进行沉桩。6环境温度在-10℃以下时,应尽量避免进行钢管桩的锤击沉桩工作。7沉桩过程中,若遇到贯入度剧变,桩身突然发生倾斜、位移或有严重回弹,桩顶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破碎等情况时,应暂停沉桩,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8斜坡上沉桩,应掌握桩的外移规律,并根据土质、坡度、水深、水流等情况,斜桩尚应考虑自重的影响,结合施工实践经验,桩身宜向岸移一定距离下桩,以使沉桩后桩位符合设计要求。9锤击沉桩应考虑锤击振动和挤土等对岸坡稳定或临近建筑物的影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对岸坡和邻近建筑物位移和沉降等进行观察,及时记录,如有异常变化,应停止沉桩并研究处理。10沉桩时,以控制桩尖设计标高为主。当桩尖已达设计标高,而贯入度仍较大时,应继续锤击,使贯入度接近控制贯入度。贯入度已达到控制贯入度,而桩端标高未达到设计标高时,应继续锤击100mm左右(或锤击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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