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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J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行业标准(4)

更新时间:2007-12-17 18:12:42  来源:tranbbs  作者:佚名  人气:  [ 投稿 ] [投稿帮助
  进行检查,符合本章第7.4节的规定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清底、换浆。7挖槽施工应做好施工记录,妥善处理废弃泥浆及钻渣,防止环境污染。8.3.4槽段清底工作应在吊放接头装置之前进行。清底工序包括清除槽底沉淀的泥渣和置换槽中的泥浆,清底应按下列技术要求办理:1清底之前应检测节段平面位置、横截面和竖面。如槽壁竖向倾斜、弯曲和宽度不足等超过允许偏差时,应进行修槽工作,使其符合要求。节段接头处应用刷子或高压射水清扫。2清底工作宜根据设备条件采用抓斗排渣法、反循环泥浆泵排泥法、潜水电泵排泥法、空气升液排泥法等。施工时可参照本规范第6章有关规定办理。3清理槽底和置换泥浆工作结束1h后,应进行检验,槽底以上200mm处的泥浆相对密度不应大于1.15,槽底沉淀物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8.3.5施工接头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办理:1对受力和防渗要求较小的施工接头,宜采用接头管式接头。当初期的单元节段开挖完成并清底后,应用吊机将钢制接头管竖直吊放人槽内,紧靠单元节段两端,接头管底端应插入槽底以下100~150mm,管长应略大于地下连续墙设计值。接头管可分节于管内用销子连接固定。管外平顺无突出物,管外径宜比墙厚小50mm。此后可进行吊放钢筋骨架、灌注水下混凝土工序。灌注水下混凝土时,应经常转动及小量提升接头管。待混凝土初凝后将接头管拔出,拔管时不得损坏接头处的混凝土。2对受力、防渗和整体性要求较大的接头装置宜采用接头箱式或隔板式接头。接头箱式其吊放的钢筋骨架一端带有堵头板,堵头钢板向外伸出的水平钢筋可插入接头箱管中,灌注混凝土时,由堵头板挡住,使混凝土不流人接头箱管内。混凝土初凝后,逐步吊出接头箱管,先灌节段骨架的外伸钢筋可灌人邻段混凝土内。3当地下连续墙设计与梁、承台或墩柱连接时,应于连接处设置结构接头。结构接头的型式应按照设计规定。施工时应在连接处按照设计文件埋设连接钢筋,待墙体混凝土灌注并凝固后,开挖墙体内侧土体,并凿去混凝土保护层,露出预埋钢筋。将其弯成所需形状,与后浇的梁、承台或墩柱的主钢筋连接。8.3.6地下连续墙钢筋骨架的制作和吊放除应按本规范6.5.1条的规定办理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骨架应根据设计图和单元节段的划分长度制作,并宜在工地的工作台上试装配成型,骨架中间应留出上下贯通的导管位置。2吊放钢筋骨架时,必须使骨架中心对准单元节段中心,竖直不变形并准确地下放插入槽内,不得使骨架发生摆动。3全部钢筋骨架人槽后,应固定在导墙上,并应使骨架顶端高度符合设计要求。4当钢筋骨架不能顺利插入槽内时,应重新吊起,查明原因,解决后,重新放入,不得强行压入槽内。8.3.7灌注水下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混凝土拌和物应采用导管法灌注。单元节段长度小于4m时,可采用1根导管灌注;单元节段长度超过4m时,宜采用2或3根导管同时灌注。采用多根导管灌注时,导管间净距不宜大于3m,导管距节段端部不宜大于1.5m。各导管灌注的混凝土拌和物表面高差不宜大于0.3m。导管内径不宜小于200mm。2灌注水下混凝土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 8.4  质量标准 地下连续墙裸露墙面应平整,外轮廓线应平顺,无突变转折现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4的规定。 表8.4  地下连续墙的允许偏差项   目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混凝土强度在合格标准内轴线位置(mm)30外形尺寸(mm)0,+30倾斜度0.5%顶面高程(mm)±10沉淀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9  模板、支架和拱架。9.1  一般规定 9.1.1本章适用于公路桥涵就地浇筑和工地、工厂预制构件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砌石圬工所用的模板、支架及拱架的设计和施工。9.1.2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设计原则1宜优先使用胶合板和钢模板。2在计算荷载作用下,对模板、支架及拱架结构按受力程序分别验算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3模板板面之间应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保证结构物外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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