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 46—91
主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4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的通知
(91)建标字第642号
根据建设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用地分类代码》,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 46—91,自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规划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9月2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统一城市用地分类代码,使城市用地分类统计工作和检索工作计算机化,并使全国城市用地数据资源共享,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城市用地计算机统计工作。
第1.0.3条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编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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