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交通技术网 >> 法规规范 >> 行业标准 >> 强制性 >> 正文

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JB99—104 )

更新时间:2007-12-17 18:27:48  来源:tranbbs  作者:佚名  人气:  [ 投稿 ] [投稿帮助
  枢纽站应设置标识、标志。建筑形式、风格、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应符合当地有关建筑标准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 停车坪(库)宜采用水泥混凝土地坪。

  第四十七条 汽、电车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四十八条 汽、电车工程项目系统建设时,公共汽车每标车有效的综合建设用地指标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100-200辆:220-210 m/标车;

  201-600辆:210-200 m/标车;

  601辆及以上:200 m/标车。

  注:①无轨电车每标车有效的综合建设用地指标应乘以1.2的系数(含整流站)。

    ②车辆检测线、无轨电车供电系统管理设施、环保设施、中途站以及职工住宅用地面积另行计入。

    ③按第十条、第二十条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保养组织形式,据此选定本条相应的规模。建设规模大者取下限,小者取上限,其余用插入法计算确定。

  第四十九条 首末站、枢纽站、停车场、保养场的分项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场站建筑用地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场站建筑用地指标(m/标车)  表3

100-200辆201-600辆601辆及以上首末站、枢纽站35-2525-2017-13停车场30保养场90-8585-8053-52小 计125-110110-100100-95

  注:①无轨电车每标车有效的综合建设用地指标应乘以1.2的系数(含整流站)。

    ②车辆检测线、无轨电车供电系统管理设施、环保设施、中途站以及职工住宅用地面积另行计入。

    ③依照表中所列数值按建设规模大者取下限,小者取上限,其余用插入法计算确定。

  (二)首末站、枢纽站应建回车道。停车场、保养场应建回车道和试车道。首末站、枢纽站、停车场、保养场的回车道、试车道用地总指标为26-30m/标车。无轨电车可适当增加回车道、试车道用地。 分项建设时,首末站、枢纽站、停车场、保养场的回车道和试车道,按停放车辆数每标车用地指标取12-13m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本站所有技术文章、专业软件资料仅供技术人员、高校师生学习交流之用,目的旨在促进与提高中国的交通技术水平;用户获取后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本站概不负责。
责任编辑:佚名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我要投稿】【投稿帮助
相关内容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
上海市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附表)
世行贷款武汉市城市交通项目(二00四年上半年合同段)工程试验检
>>> 热点规范
·武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包头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汕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草案)
·关于规范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港口条例
·湖南省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
·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推荐规范
·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对大中型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
·上海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管理规定
·香港的交通影响评价(TIA)的准则和要求
·法国道路交通管理规则
·日本道路交通法
·意大利交通法
·丹麦交通法
>>> 交通图库

路面减速设施

武汉市城市交通发展战略-2

武汉市城市交通发展战略-1

智能交通电子信息屏夜间效果
>>> 博客交通
·中国射频识别(RFID)技术政策白皮书
·伦敦市道路拥挤收费政策解析
·香港地铁屏蔽门系统考察研究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投融资模式及创新思路
·加拿大留学申请程序
·国家地理信息标准化“十一五”规划
·美国地方政府的规划实践(1)
·北京市2000年以来交通管理相关数字
·北京道路交通管理史上的“第一”(二十世纪七十年
·磁浮技术与发展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