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土体与锚固体间粘结强度值。一般由试验确定,也可按本规范附录二采用。
二、粘性土中端部扩大头型锚杆锚固段长度(图2.3.5)应由下式确定:
式中Rt——单个扩大头的承载力;
d1——扩大头直径;
βc——扩大头承载力系数,取9.0;
τ——土体不排水抗剪强度。
三、非粘性土中圆柱型锚杆锚固段长度由下式确定:
式中δ——土体与锚固体间的摩擦角;
σ——锚固体剪切面上的法向应力。
第2.3.6条 台座的尺寸与结构构造应根据锚杆的设计荷载、土层条件、支挡结构和施工条件确定,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得产生有
害的变形。
第2.3.7条 锚具型号、尺寸的选取应保持锚杆预应力值的恒定。
第三章 土层锚杆原材料
第3.0.1条 预应力杆体材料宜选用钢铰线、高强钢丝或高强螺纹钢筋。当预应力值较小或锚杆长度小于20m时,预应力筋也可采用Ⅱ级或Ⅲ
级钢筋。
第3.0.2条 锚具和联接锚杆杆体的受力部件,均应能承受95%的杆体极限抗拉力。
第3.0.3条 塑料套管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足够的强度,保证其在加工和安装过程中不致损坏。
二、具有抗水性和化学稳定性。
三、与水泥砂浆和防腐剂接触无不良反应。
第3.0.4条 隔离架应由钢、塑料或其他对杆体无害的材料组成,不得使用木质隔离架。
第3.0.5条 防腐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在锚杆服务年限内,应保持其耐久性。
二、在规定的工作温度内或张拉过程中不得开裂、变脆或成为流体。
三、不得与相邻材料发生不良反应,应保持其化学稳定性和防水性。
四、不得对锚杆自由段的变形产生任何限制。
第3.0.6条 水泥浆体材料应满足下列规定:
孔位,作出标记。
二、锚杆水平方向孔距误差不应大于50mm,垂直方向孔距误差不应大于100mm。
三、钻孔底部的偏斜尺寸不应大于锚杆长度的3%,可用钻孔测斜仪控制钻孔方向。
四、锚杆孔深不应小于设计长度,也不宜大于设计长度的1%。
五、安放锚杆前,湿式钻孔应用水冲洗,直至孔口流出清水为止。
六、钻孔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七的附表7.1整理。
第4.2.2条 钻孔机具:钻孔机具的选择必须满足土层锚杆钻孔的要求。坚硬粘性土和不易塌孔的土层宜选用地质钻机、螺旋钻机或土锚专
用钻机;饱和粘性土与易塌孔的土层宜选用带护壁套管的土锚专用钻机。常用钻孔设备型号及主要性能参见本规范附录六。
第4.2.3条 二次高压注浆形成的连续球体型锚杆的钻孔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钻孔宜采用套管护壁,一次将钻孔钻至设计长度。
二、钻孔完成后,应立即拔出钻杆,放入预应力筋,随后再拔出套管。
第4.2.4条 扩大头型锚杆钻孔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端部扩大头可采用机械或爆破扩孔法,爆破扩孔装药量应根据土层情况,通过试验确定。
二、安装锚杆前应测定扩大头的尺寸。
第三节 杆体(预应力筋)的组装与安放
第4.3.1条 采用Ⅱ、Ⅲ级钢筋作锚杆杆体时,杆体的组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