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谈及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时,交通部规划研究院院长戴东昌说,除了国债资金、车购税、养路费、国家财政以及地方财政的支持,应该积极探索多元化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渠道,整合资源,合力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按照交通部的规划测算,“十一五”期间,全国需新改建120万公里农村公路,如果再加上西部地区通村油路建设,则需新改建公路里程为152万公里,投资概算近5000亿元。除了政府投资部分,仍有高达数百亿元的资金缺口。
而由于农村公路自身的经济效益较弱,不能够依靠项目本身的收益来还款,在中国高速公路建设领域方面表现得可圈可点的“收费还贷”的投融资模式,在农村公路建设领域基本上是行不通的。要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的这次大规模建改工程,诚如戴东昌所言:“必须建立我们国家自身比较健全的农村公路投融资体制。”
戴东昌讲了农村公路市场化融资的三种方式。
一是开拓农村公路建设贷款渠道,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纳入地方(省、市)公路建设计划,实行统贷统还。这样,既可以整合资源,筹集建设资金,又可以增加地方交通部门的调控力度和调控能力。有些地方已积极探索和使用这一方式。
二是进一步盘活优良资产,充分用好收费公路政策。可以考虑在不增加通行费率和用户负担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收费期,借此融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但这需要对现行收费公路法规政策有所突破和调整。
三是回收收费公路中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无偿投资,包括收费还贷型和收费经营型收费公路,回收资金由各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同样,这也需要调整现行收费公路政策。
此外,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发行农村公路建设债券的可能性,以税费收入为担保,建立农村公路建设基金。有些地方通过出让道路冠名权、路林及路旁设施经营权等方式,筹集部分建设资金,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