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区域或城市集团竞争的战略手段
有助于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辽宁中部城市群是中国重要的重工业基地,许多产业都曾在、正在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国策,为辽宁中部城市群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编制《辽宁中部城市群发展规划》,有助于引导辽宁中部城市群产业布局、产业结构调整,有助于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
提升辽宁中部城市群核心竞争力。辽宁中部城市群已经形成沈抚、鞍辽两大都市区雏形,合理分工,协调空间布局,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有助于提升辽宁中部城市群在全省乃至更大区域背景中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高城市化水平,有助于减少城市间恶性竞争,有助于和谐辽宁的建设。
指导各城市规划建设。辽宁中部城市群七个城市合作日益深入,在城镇建设、产业布局、基础设施方面的相互联系不断增多,应及时统一规划,协调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
辽宁中部城市群的发展不仅能推动辽宁产业结构升级,实现沿海与内地的互动,对于带动辽宁及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东部地区在内的广大东北地区的开放与开发更具有战略意义,对完善环渤海地区的发展作用显著。
以“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为规划原则
坚持“政府组织”为规划原则。根据规划编制工作需要,在省政府领导下,省建设厅与中部城市群七市规划部门共同组织规划编制工作。
坚持“专家领衔”为规划原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邀请中国科学院地理所胡序威研究员为技术指导,著名区域规划专家、清华大学教授顾朝林为项目负责人,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沈阳市规划设计院为规划主要编制单位,鞍山、抚顺、本溪、辽阳、营口、铁岭等市规划设计院参加了部分工作,主要参与人员多数为博士、硕士以及各规划院的骨干,确保规划的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
坚持“部门合作”为规划原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省直相关部门中部七城市政府和规划部门提供大量资料、信息,而且在多次会议上提出很多建议,保证《规划》的编制质量,是省直相关部门、中部城市群七城市共同智慧的结晶。
坚持“公众参与”为规划原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丰富完善规划成果,力求做到科学性、操作性的统一。规划项目组先后多次征求中部城市群七城市意见,召开座谈会十余次。
坚持“科学决策”为规划原则。规划经过多次高层次专家论证,专家对规划成果给以高度评价,认为《辽宁中部城市群发展规划》指导思想明确,技术路线合理,资料翔实,成果完整,达到国内同类规划的先进水平达到预期目的,可以做为省政府和各市政府指导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据。经过一年多的工作,2007年10月,编制组提交规划报批稿;2008年2月,省政府批准实施《辽宁中部城市群发展规划》。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五个统筹为指导思想
《辽宁中部城市群发展规划》指导思想为: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五个统筹。
《规划》总体发展思路为:强化沈阳中心城市职能,优先发展第二产业,推进辽宁中部城市群区域一体化进程,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实现资源—环境—生态—开发的统一。
《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辽宁中部城市群发展框架(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发展战略)、空间组织(空间区划、土地利用、人口布局、城镇布局、产业布局、空间协调)、支撑体系建设要点(交通体系、淡水资源、能源供应、市政设施、社会设施、环境整治、生态建设)和规划实施要点(重大项目、对策措施、开发时序)。
《规划》提出:到2020年,将辽宁中部城市群建设成为国家充满活力的增长区,人均GDP达到当时世界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城市化水平达到76%;推进辽中七城市区域一体化,统筹城乡规划,逐步实现交通、信息和相关基础设施共享,人口、资源、产业、城镇、土地、生态与环境协调发展,科教、旅游、市场、物流和相关社会服务设施水平迅速提高,构建以沈阳巨型城市区为核心的人居环境友好型城市群。辽宁中部城市群功能定位为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创新型高加工度原材料工业基地,东北现代商贸物流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示范区。
《规划》以沈阳巨型城市区为核心,按沈抚本铁大都市区、鞍辽都市区、营口都市区组织空间结构体系;重点建设核心城市沈阳、门户城市营口以及桃仙空港城、灯塔市、辽中县城、新民市和铁岭新城区。沈抚本铁大都市区推动沈抚同城化、沈本一体化、沈铁一体化进程,形成辽中城市群的巨型城市核。鞍辽都市区促进鞍山与辽阳的产业协作和空间对接,建设国家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和石化工业基地。营口都市区积极推进营口港和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的建设,逐步将鲅鱼圈区建设成为都市区中心。营口建设成为辽中城市群的海上物流中心和临港工业基地,成为联系辽中城市群产业转移和扩散的平台。《规划》对七个重点地区(沈阳—抚顺、沈阳—本溪、苏家屯—灯塔、鞍山—辽阳县—辽阳市、鞍山—海城、营口—大石桥—盖州、沈阳—铁岭)提出了空间协调建议,明确了协调重点。
《规划》对辽宁中部城市群支撑体系建设提出了要求。交通体系将构筑辽中城市群一小时通勤圈,实现都市区半小时可达;通过水资源的区域调配解决局部地区水资源缺乏问题,调入水资源的城市对调出水资源的地区进行补偿;能源供应充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及吉林省送电工程保证辽中城市群的用电需求,增强电网的输电能力;建成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应社会多层次需求的信息网络;燃气供应主要利用城市群内部石化工业天然气、钢铁工业焦化煤气实施供气,同时考虑从境外采购液化天然气(LNG),在大连建设码头及接收站,气化后经高压管道向各城市供气;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以上;采用分选回收、焚烧发电、高温堆肥、卫生填埋等方式进行垃圾处理,建设铁岭、沈阳和鞍山危险品处理厂,分别对北部、中部和南部城市的危险品进行集中处理。
《规划》高度重视防灾减灾、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规划》要求建立区域应急体系,对水源、河流、能源供应、自然灾害和污染等突发事件进行区域协调处理,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规划》重点加强水气环境治理,加快辽河、浑河、太子河流域的污染治理,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持续清洁生产方案,建设生态工业园区。《规划》提出建设“一带、两区、六核、网状廊道”的生态格局,划定了生态敏感区并提出了空间管制措施;生态建设措施既强调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也对生态环境恢复提出了建议。
此外,《规划》还对辽宁中部城市群产业布局、土地利用格局、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规划措施和开发时序进行了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