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现已修编完成的《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比较科学、合理。规划的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步骤完备,程序合法。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比较符合实际,内容全面,重点比较突出。规划提出的城市发展目标及定位、市域城镇体系框架、功能分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建设发展方向、规划空间与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规划内容基本符合孝感市城市发展实际。
会议原则同意《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