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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基本模式及其特征

更新时间:2008-7-15   来源:Tranbbs.com    作者:未知  人气:  [评论]  

一、国外高速公路管理的基本模式

  1.中央政府直管模式。由中央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和管理高速公路比较少,主要是国家或者联邦所有的少数不收费高速公路。例如,意大利的不收费高速公路,由国家公共事务工程部管理,约占该国高速公路里程的10%。又如,法国除90%按照特许经营方式修建高速公路外的不收费高速公路,由中央政府直接投资兴建和直接管理。该模式基本特点是:中央政府所有,规模不大,直接投资修建,且不收费。

  2.国家高速公路由国家授权地方政府管理模式。西方国家的国家高速公路以不收费高速公路为主的,大都采用这种做法。例如,美国的州际公路系统,一般是由联邦公路局规划,各州负责本辖区的项目实施及运营管理。在建设投入上,联邦资助90%,所在州承担10%。但具体管理由各州负责,执行联邦法律;联邦政府设有专门派出机构负责监管、协调与技术指导。

  3.由国家授权特许经营公司管理模式。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欧洲国家,形成了以特许经营为特色的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模式。例如,法国的公共工程、运输和旅游部对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公司负有直接责任,作为国家控股方,与特许经营公司签订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合同,任命特许经营公司董事长,协调建设贷款,提供贷款担保以及补助建设资金等。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收费高速公路,包括高速公路项目的前期工作、投资、设计、施工、收费、养护和管理等;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公司自有资金、发行公债、中央政府给予的预付款和地方政府给予的无偿补助金等。

  4.集权式的特殊法人管理模式。集权式的特殊法人管理模式以日本最为典型。日本高速公路基本都是收费高速公路,其建设与管理是以道路公团的形式组织实施,它是中央集权性质的半民半官的特殊法人,其主要领导人由国土建设省任命或认可,预算和计划需由国土建设省批准。道路公团在行政上分总部、地方局和管理事务所*。

二、国外高速公路管理的共性特征

  从上述国外高速公路管理模式及其特征中,可以发现,一是各国政府均在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二是各种模式都有相对应的资金来源与使用制度;三是在高速公路的规划、投融资、建设、运营、收益和监督管理方面,都有一套较完整和成熟的法律法规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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