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保留和取消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项目的通知》,对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了20个收费项目,降低了4项收费标准。
据了解,除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规定取消的公路客运附加费等17个项目外,该省还取消了对出租车司机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植树费、人防工程维护建设费等3项,共取消20项。
在保留的15项收费中,有4项收费降低了10%。其中,计程器检测费、养路费、机动车辆安全检测费分别由原来的每次100元、每月280元、每辆70元降到每次90元、每月258元、每辆6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