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缺口达49万个
据悉,广州现有车辆近180万台,预计到2010年可能突破250万辆,但停车难问题突出。相关部门统计,从2002年到2006年,广州的公共停车泊位仅增加380个,加上住宅楼,一年也不过增加2.3万个,新增车辆和新增车位的速度比高达5:1。特别是在老八区,小汽车保有量年增长幅度达23%,而新增泊位幅度则只有4%,停车位缺口多达49万个。
在去年的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委员郭清宏提出“相关部门要加快建设多层停车场的建议”,廖建航委员也提交“关于解决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报建问题,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所建设的建议”。当时省建设厅答复称将从广州试点开始建设。
据介绍,日前,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审定同意,由市交委起草的《关于鼓励建设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意见》(下称《意见》)作为指导性文件下发给各相关单位,要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
鼓励平面停车场改建立体
《意见》称,为缓解广州市停车难问题,提高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率,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建设和经营,特制定鼓励政策及措施。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用地或自有产权车位,在符合规划和消防安全等前提下,将各类平面停车场改建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予以免缴。
此外,在政府规划的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可采用经营权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选择开发商,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并在约定的期限进行经营。经营期限届满后,停车场收归政府。
立体车库收费可适当上浮
《意见》提出,对于为公众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还可按照《广州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贷款贴息或补助。
列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可在规定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拟经营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单位和个人,可向交通部门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申请资料符合规定条件的,交通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察看现场,并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据悉,塔式等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外立面需设置户外广告的,其广告位置经市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本市户外广告位置拍卖范畴统一进行拍卖,其应得收入可作为停车场经营收入的一部分。
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的停车需求不能达到基本饱和状态的,停车场周边300米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已经设置的要逐步予以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