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心区采取“适度供给”的战略,即中心区内应保持较低水平供需平衡。规划目标年(2020年)中心区内总停车泊位应控制在大约满足停车需求车位总量的80%~90%,同时提高市中心区有限停车位的使用效率。外围区采取“基本满足”的战略,并且增加外围地区的停车供应。郊区和新区由于新开发用地数量较大,可以通过增加配建停车位和规范路边停车的办法来解决停车需求问题以满足未来的停车需求。
●鼓励共享各种公共停车位,注册登记各类公共停车位及各单位对外开放的停车位,作为城市公共资源统一调配管理,并且实施停车信息系统、灵活的收费和其它措施,以保证有效使用公共停车位。
●协调各区的街上和路边公共停车。通过管理和强制执行手段控制街上的无序停车,使路边停车有序化。同时将白天路边停车的收费方式由计时或计次向分时累进转化,保证路边停车只供短时停车且收费高于路外停车场。
●修改停车配建标准,包括:提高住宅区停车位配建指标,以与小汽车发展趋势相适应;在城市的不同区域(核心区、主城区、市区和新发展区)应用不同的标准,实现车辆需求与道路容量达到平衡的目的。
●大力倡导多方式一体化综合交通系统,发展自行车停车换乘,鼓励私家车利用轨道接驳大运量的公共交通出入模式,以扩展和改善公共交通服务,这将有助于解决中心区道路拥堵和停车位紧张等问题,促进多种交通方式的和谐共处。
●实施系统性的停车需求管理措施,按照差别化管理原则,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段实行不同的停车费率,以引导符合网络容量的合理的小汽车使用水平,在空间基础上考虑公共交通政策的优先权。
●充分利用智能交通系统来解决长期的停车问题,发展中心区停车诱导系统,以管理停车资源和引导通往停车场的交通。
●在现有体制框架内成立一个负责停车管理的常设机构,开展长期调研、监督和跟踪,并推动完善停车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促进停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建立城市停车发展基金,统一管理政府投资公共停车场经营收益、路边停车收益、配建停车差额补偿费等资金,加大对重点地区公共停车场投资和停车供应与需求管理的力度,有效保障停车发展目标的实现。
4.3可考虑的停车改善政策
●自用基本停车位政策:居住区专用停车位与非专用停车位合理搭配,既要保证一定数量的专用停车位来满足车辆的夜间停放需求,又需配备合理比例的非专用停车位,这有利于停车位调配利用。对办公和公共建筑物规定最低比例的访客车位,主要目的是降低通勤者停车但鼓励商业和旅游活动停车。
●停车位共享政策:满足自身车辆停放需求以外,鼓励各种停车场对外开放。
●区域差别供应政策:根据不同区域公交发展程度和道路网容量,对居住地、工作地和公共停车采取不同的供应战略。
●停车收费调节政策:将停车收费作为交通需求管理的核心措施之一,以达到调节市中心区道路负荷的目的。停车信息发布政策:通过停车信息的实时动态发布,以达到城市公共停车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动态交通的和谐。
【参考文献】
[1]广州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最终报告,2006年11月,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所与香港MVA公司编制;
[2]广州市十一五综合交通规划,2005年,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所编制;






